主席先生,
上个月闭幕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第十一次审议大会期间,各方就当前国际安全形势深入交换意见,并全面审议条约执行情况,探讨推进核不扩散、核裁军与和平利用核能目标的有效举措。尽管各方在诸多问题上观点不同,但是我们维护和增强NPT权威性、有效性、促进实现共同和普遍安全世界的目标一致。
尽管本次审议大会未能达成实质性成果,NPT依然是国际核不扩散和核裁军体系的基石,是战后国际安全架构不可或缺的支柱。在当前国际安全形势严峻复杂背景下,继续坚定支持条约宗旨和目标,符合所有缔约国的利益。
中方呼吁所有缔约国秉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奉行共同安全理念,努力改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消除核武器扩散的根源,创造更有利条件推进核裁军进程,扩大和平利用核能国际合作。
主席先生,
中东地区和世界其他地区一样,都不应受到核武器威胁。建立中东无核及其他大规模杀性武器区,有助于遏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维护国际防扩散体系的权威和有效性,为实现中东地区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机制保障。巴以冲突延宕至今,加剧了国际社会和地区国家对以色列核问题的关注。这一问题应在NPT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框架内予以更大重视,开展严肃认真的讨论。中方欢迎理事会落实IAEA大会决议,安排巴勒斯坦行使正当权利,参加理事会工作。
主席先生,
日本作为NPT无核武器成员国,明确承担不发展、不拥有核武器的国际法义务。中方高度关切日本政府高官发表拥核言论。一些政客鼓噪复制“核共享”安排,图谋突破不拥有、不制造、不引进核武器的“无核三原则”,声称不排除引进核潜艇,严重背离日本自身和平承诺,公然挑衅国际核不扩散体系。日本自诩为“和平国家”,自称坚持“专守防卫”,打造“核爆受害者”人设,为何不断出现寻求核武器的论调?这充分暴露其在涉核问题上的虚伪性和危险性。
日本是NPT成员国中唯一掌握后处理技术,有能力提取武器级钚,拥有可运行后处理设施的无核武器国家。众所周知,日本在国内外管理的分离钚总量约44.4吨,远超民用核能实际需求。建设中的六所村后处理厂规划分离钚年产能高达8吨,每年可额外生产能直接用于制造千枚核武器的核材料。对这样的日本,必须通过NPT机制和IAEA全面保障监督体系,进行严格有效的管束。
中方呼吁IAEA加强对日保障监督,解决日超量钚库存问题,严防核武器扩散。我们强烈敦促日方遵守国际法,恪守“无核三原则”和国际核不扩散义务,给国际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
主席先生,
今年是福岛核事故15周年,福岛核事故暴露出日本核安全监管体系存在严重漏洞,核安全文化严重缺失。在福岛核事故后续处置进程中,日本执意将福岛核污染水向海洋排放,将核安全风险转嫁到境外,这是不负责任和违反国际道义的行径。中方坚决反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支持IAEA建立并不断强化独立、有效的长期国际监测体系。中方及有关成员国专家积极参加独立取样等追加监测措施,并认真总结两年来的实践,认为应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监测计划制定、采样点位选取等,以确保核污染水得到科学、安全、透明的处置。中方要求日方充分听取专家和利益攸关方意见,配合IAEA进一步优化完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