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昶参赞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三月理事会上关于对伊朗保障监督问题的发言

2022-03-14 18:05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机构”)总干事提交的“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缔结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相关保障协定”的报告(GOV/2022/5)。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继续秉持客观、中立和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根据授权履行对伊朗核计划的保障监督职责。中方欢迎伊邀请机构总干事访伊并取得积极成果,特别是机构与伊于3月5日发表共同声明,就有关问题的解决达成“路线图”,支持双方继续通过对话解决分歧。我们也赞赏伊方在此方面展现的建设性态度。

中方支持伊方与机构加强对话合作,落实好双方就解决有关未决问题达成的“路线图”。我们也希望有关各方都能向前看,坚持对话协商大方向,多做有助于缓和局势的事,并为落实上述“路线图”创造有利条件。

机构理事会曾在2015年通过决议,就伊核计划可能的军事层面问题得出结论。我愿重申,中方坚决反对将机构保障监督问题政治化,反对任何国家借保障监督问题翻伊核计划历史旧账,反对有关方借此干扰和破坏全面协议的执行。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