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和平探索及利用外空国际合作机制的立场

2017-04-10 17:00

  3月31日,在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第56届会议上,中国代表石午虹就和平探索及利用外空国际合作机制阐明中方立场和主张。主要如下:

  通过国际合作探索和利用外空是中国的一贯主张和实践。探索和利用外空是全人类的事情(province of all mankind),需要国际合作来实现。

  自2012年设立“审查和平探索及利用外空国际合作机制”议题以来,工作组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中方对此表示赞赏。中方是本议题的共提国之一,也是向工作组最早提交中国航天国际合作机制立场文件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外空国际合作呈现勃勃生机,合作机制不断创新。今年是本议题审议最后一年,工作组将向本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全面盘点外空国际合作多双边机制、法律框架、具体要素、合作领域及有关实践,积极探索总结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这对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今年是《外空条约》通过50周年,委员会决定将本议题成果作为纪念活动成果之一,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同时,工作组报告对于充实“外空会议50周年”(UNISPACE+50)纪念活动有关主题内容也有重要贡献。

  中方认为,外空国际合作机制应以平等互利、开放包容为基础,以全人类福祉为根本目标,以推动空间技术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为重点。外空法治是开展国际合作的制度保障,本委员会所做工作为促进国际合作夯实了法律基础。

  中国与俄罗斯、巴基斯坦、巴西等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00多项合作协定,涵盖遥感、通信、科学实验卫星及其地面设施和设备、发射服务、数据交换与地面应用、空间科学、载人航天、深空探测等多个领域,积极推进和平互利、成果共享的国际合作。多边领域,中国加入并积极参与包括联合国外空委在内的16个政府间航天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并与国际宇航科学院、国际宇航联合会等非政府间组织保持良好合作。

  中方将继续与各国一道,探讨具体合作机制和模式,交流国际合作经验,共同推动外空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