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支持委内瑞拉大使代表相关国家所作共同发言。中方注意到总干事提交的伊核问题全面评估报告。当前,伊核问题处于重要十字路口,IAEA的作用愈发凸显。中方愿强调,总干事报告应当成为促进IAEA秘书处与伊方合作、加强对伊保障监督、处理好未决问题的契机,而不应成为少数国家施压示强、挑动对抗、激化矛盾的工具。
总干事报告中明确指出,伊方与IAEA一直保持着保障监督合作,没有可信迹象表明伊朗目前存在未经申报的有组织核计划;报告亦未作出伊朗违反保障监督义务的结论。长期以来,伊方与IAEA就保障监督有关未决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沟通,理事会应本着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此予以肯定。
我们同时注意到,伊方针对总干事报告提交了一份全面详细的解释性文件(INFCIRC/1297号)。我们认为,该解释性文件与总干事报告同样重要,理事会应予重视,从而更加全面、客观地看待有关问题。所有成员国都希望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得到充分重视和尊重。总干事报告和伊方解释性文件,应当成为双方围绕保障监督和有关未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建设性沟通合作的基础。
不久前,中方提出了关于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的五点主张,强调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争端,各方应积极为推进对话谈判创造条件,避免采取升级局势的行动。个别国家无视总干事报告中关于伊朗与IAEA持续开展沟通合作的积极面,再次挑动对抗,强行推动理事会认定伊方“违约”,并为下步将伊核问题再次提交联合国安理会埋下伏笔。中方明确反对这样做。20年前,伊核问题从IAEA被提交到安理会。20年来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谈判与合作才是解决伊核问题的正确途径,一味对抗施压、破坏国际协议只会使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我愿强调,伊核问题只能在充分尊重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和平利用核能正当权利的前提下,通过政治外交努力和在IAEA框架内的保障监督合作加以妥善解决。IAEA成员国应支持和推动总干事和秘书处与伊方之间保持沟通、相向而行,加强合作、妥善解决未决问题,共同反对制造冲突对抗、破坏外交进程和IAEA框架内的对话合作。
鉴于上述,中方呼吁理事国不要支持美欧提交的有关决议案。中方将对该决议案投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