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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维也纳代表团胡镔参赞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组会议上的发言
2022-11-10 00:48

2022年11月7日,常驻维也纳代表团胡镔参赞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组第十三届会议第二次续会上发言。全文如下:

主席先生,

中国高度重视反腐败。习近平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这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决心和意志。

中国始终坚定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反腐败治理中的权威作用,坚定维护《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国际反腐败合作主渠道地位。自2005年批准《公约》以来,中国一直以高度负责任态度做好履约工作。中国目前正积极推进第二周期履约审议,充分发挥国内履约协调机制作用,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协调中央政府各相关部门及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完成自评清单填写,并已提交《公约》秘书处。

主席先生,

中国充分肯定履约审议机制在有效推动缔约国实施反腐败措施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愿重申对履约审议机制的一贯支持。现有机制体现了缔约国对机制建设运行有关问题的最大公约数。各方应当充分尊重机制的各项指导原则,特别是要坚持机制的政府间进程性质以及尊重缔约国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原则。

中国代表团认真听取了秘书处关于履约审议工作目前进展情况的介绍,也注意到秘书处关于适时组织缔约国讨论履约审议机制未来发展的设想。我们赞赏秘书处和有关方面为此付出的努力。

中国代表团认为,这方面的任何努力,应当在推进完成履约审议机制现有工作与探讨履约审议机制未来发展之间保持适当平衡。在推进完成现有工作时,要特别注意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力度。在组织缔约国讨论履约审议机制未来发展时,必须保证有关进程开放、包容和透明,要在充分听取各缔约国意见的基础上稳妥推进。最重要的是,应继续坚持履约审议机制在实践中已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重要原则,继续秉承非对抗性、非政治化的精神。这是履约审议机制保持长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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