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外空委第61届会议上的发言

2018-07-04 16:00

  议题六“一般性意见”发言

  UNISPACE+50高级别会议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中国代表团感谢联合国外空司迪皮蓬司长及各位同事为此付出的努力。高级别会议通过的成果文件凝聚各方共识,呼吁“在和平利用外空领域实现命运共同体愿景、为全人类谋福利”,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诉求,为在新时期加强外空全球治理与国际合作、应对和平利用外空挑战指明了方向。中国愿与各国携手合作,以UNISPACE+50所确认的外空治理与合作理念为指导,开展本届外空委各项常规议题的审议,积极落实成果文件。

  中国一贯支持加强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支持各国以外空委为主平台,就和平利用外空制订规则、协调政策、促进合作,相信优化外空委工作机制,加强其效率和作用,充分有效发挥外空司的职能,有利于实现完善外空治理的目标。

  作为落实UNISPACE+50成果的重要步骤,制订“空间2030议程”及其执行计划将是外空委未来两年重要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确有必要。工作组的组成和工作方法应充分体现开放包容,全面听取并平衡反映各方意见,以便充分凝聚共识,并与联合国“可持续发展2030议程”形成合力,服务和促进外空和人类可持续发展。

  “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LTS)工作组的使命已进入尾声。在来自南非的Peter Martinez先生的主持下,工作组历经八年努力,已就序言和21条准则条款达成一致。中国支持本届会议以各方同意为前提,以适当形式通过准则纲要(compendium)。我们也注意到,目前仍有7条准则草案尚未达成一致,更有许多实质问题并未形成准则草案付诸工作组讨论,愿与各方就本届会议期间及未来如何推进有关工作充分交换意见。

  维护外空安全,是确保外空和平利用的根本保障。中国一贯致力于和平利用外空,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愿与各方一道为此作出应有贡献。

  借此机会,我愿简要介绍自上届会议以来,中国在和平利用外空方面取得的主要进展。今年5月21日,中国成功发射嫦娥四号“鹊桥”号中继星,这是世界上首颗运行于地月拉格朗日点的通信卫星,将为今年底发射的“嫦娥四号”月球背面软着陆和巡视勘察任务提供地月间中继通信。中国空间站研制建设工作全面展开,计划于2022年前后完成空间站建造并投入使用。北斗全球导航定位系统计划2020年服务全球,目前在轨运行卫星28颗,其中包括去年发射的8颗北斗三号卫星。

  中国政府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愿景,以开放包容姿态积极开展和平利用外空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享外空发展成果。中国已与3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了100多项空间合作协定。中国“嫦娥四号”卫星的探测器、“鹊桥”中继卫星、首颗地震电磁监测卫星“张衡一号”等卫星分别搭载了德国、瑞典、荷兰、沙特、意大利、奥地利等国研制的有效载荷。中国分别为委内瑞拉和阿尔及利亚成功在轨交付遥感卫星三号和通信卫星一号。中国利用卫星资源优势,先后就国内突发灾害和斯里兰卡、孟加拉洪涝灾害、墨西哥地震、危地马拉火山喷发等重大自然灾害提供卫星遥感数据。

  中国重视利用联合国平台,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并共同发展空间能力。5月28日,中国与联合国发布“中国空间站空间实验首轮合作机会公告”,邀请各国利用未来的中国空间站开展舱内外搭载实验等合作。中国继续支持UN-SPIDER北京办公室,通过举办培训班和国际会议,为众多国家开展空间技术防灾减灾领域的能力建设和技术服务。2017年,设在北航的联合国附属空间科技教育亚太区域中心共招收来自12个国家的50名学员攻读由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学位,为来自30个国家的207名学员举办了5期短训班。今年,中心已为来自25个国家的120名学员举办3期短训班。中国政府一直并将继续积极支持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工作,扩大亚太地区各国在和平利用外空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高度重视利用外空科技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将与沿线国家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促进沿线地区信息互联互通。最近,中国“风云二号”H气象卫星调整定点位置,以便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区域提供气象服务。

  议题八“科技小组委员会报告”发言

  今年2月份举行的外空委科技小组委员会第55届会议成果丰硕,中方对科技小组委员会主席马茹萍女士和会议秘书处的工作表示感谢和赞赏。

  2018年将是中国发射任务有史以来最多的一年,探月工程嫦娥四号任务稳步推进,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建设顺利开展,北斗导航系统加速全球组网,风云及遥感卫星应用硕果累累。2018年初以来,中国已实施十余次航天发射任务。目前,在轨运行的卫星已超过200颗,涵盖了通信、导航、遥感、科学和技术试验等领域,卫星应用已成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不可或缺的手段。

  5月21日,在中国成功发射嫦娥四号“鹊桥”号中继星,这是世界首颗运行于地月拉格朗日点的通信卫星,将为今年年底发射的中国嫦娥四号月球背面软着陆和巡视勘察任务提供地月间的中继通信。中继卫星上搭载了荷兰和沙特研制的有效载荷,后续发射的嫦娥四号探测器遴选了德国、瑞典的载荷搭载,将实现世界首次月球背面软着陆及巡视探测。

  中国加快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建设,2018年3月31日成功发射高分一号02/03/04星,5月9日,成功发射高分五号卫星,6月2日,成功发射高分六号卫星,中国构建了陆地资源调查监测业务星座,大幅提高对农业、林业、草原等资源监测能力,为农业农村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需求提供遥感数据支撑。

  中国积极推进北斗全球导航定位系统建设,自2017年11月以来,中国已成功发射8颗北斗三号卫星。预计到2020年完成时,大约35颗卫星提供全球导航定位服务。

  中国新一代静止轨道气象卫星风云四号交付用户投入使用,已被世界气象组织纳入全球对地观测气象卫星序列。截至目前,中国有10颗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在轨运行。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已为81个国家和地区的用户提供高质量、高时效数据。2018年6月5日成功发射的风云二号H星,将应世界气象组织及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要求,将定点位置由原来的东经86.5度调整到东经79度。未来可有效覆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印度洋和大多数非洲国家,让这些国家和地区能利用气象卫星数据更好地应对自然灾害挑战。

  中国重视联合国外空委科技小组委员会的作用,并认为它是各成员国在空间碎片、外空使用核动力源、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防灾减灾、近地天体、空间天气等全球性问题上寻求对话与合作的最佳平台。

  自2010年成立以来,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LTS)工作组形成了多版指南草案,并为推动各方达成共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今年2月科技小组会议期间,经各方努力就多条指南达成共识,我们对工作组辛苦且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赞赏。中方一直积极参与LTS相关工作。中方认为,各方应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继续广泛深入参与讨论,力争在本次大会期间就工作组报告和指南草案达成一致,并确保最终出台的指南文本既能有效应对当前面临的重大困难和挑战,又能充分反映各国关切与现有实践,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外空的推广和应用。

  中国积极参加国际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活动,2018年初至今,利用该机制,中国应急响应了10余起自然灾害,为巴布亚新几内亚火山喷发、新喀里多尼亚飓风、美国夏威夷火山喷发、斯里兰卡洪水、危地马拉火山喷发、中国内蒙古火灾等提供高分辨率卫星数据。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航天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包容发展的基础上,加强国际空间交流与合作。2018年以来,中国与卢森堡、法国、埃及、俄罗斯和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与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召开了双边合作会议。

  今年中国为委内瑞拉成功在轨交付遥感卫星二号和阿尔及利亚在轨交付通信卫星一号。2月2日,在中国成功发射首颗地震电磁监测卫星“张衡一号”,卫星装载了9个有效载荷,其中高能粒子探测器HEPD由意大利负责研制,高精度磁强计CDSM由中国与奥地利联合研制。卫星成功发射后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意大利总统马特雷拉互致贺电,高度赞赏两国航天合作。4月12-26日,在中国成功举办了“空间技术应用于全球健康”的培训班,来自25个国家的代表参加了培训。5月14-17日,空间数据系统咨询委员会2018年春季管理会议在北京成功召开,中国、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等国及欧空局代表参会。

  2018年4月24日,在中国庆祝第三个中国航天日期间,首届中国航天大会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市成功举行,来自18个国家的50余名外宾参加大会,围绕“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重点讨论了空间技术应用于全球健康和气象减灾服务。未来,中国将在中国航天日期间定期举行中国航天大会,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今年是中巴航天合作近三十周年,成果斐然,双方已成功发射了4颗资源卫星,为区域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双方共同创造的中巴地球资源卫星(CBERS)品牌享誉全球,被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双方愿在金砖框架内加强合作,共同推进金砖国家遥感卫星星座合作,并进一步推动金砖国家间遥感卫星数据的互换与共享,发挥星座作用,使中巴两国的航天合作成果在服务两国社会和人民的同时,能够造福更多的国家和地区。

  今年是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组织”)成立十周年。该组织成功推进了多个项目,已成为深化亚太区域国际合作、发展与成员国友好关系的重要平台,对支撑“一带一路”倡议,有效布局我航天国际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中国发起建立运营国际组织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此外空大会召开五十周年之际,我仅代表中国政府,向给予中国支持,关心中国航天发展的各国航天机构及国际组织表示衷心的感谢。中国政府愿一如既往地积极推动航天国际合作,研究和推广空间技术应用,推动外空事业造福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人类外空事业的包容性发展,共同为建设和平、和谐、法治的外空而不懈努力。

  议题九“法律小组委员会报告”发言

  今年4月举行的法律小组委员会第57届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中国代表团对会议主席Andrzej Misztal先生及秘书处的辛勤工作表示感谢。中国代表团支持厄瓜多尔代表77国集团加中国所作发言。

  法律小组委员会会议期间,“联合国外层空间五项条约现状和适用情况”工作组就UNISPACE+50成果文件进行了多轮磋商,为各方最后达成一致并于高级别会议核可成果文件奠定了基础。中国代表团也借此机会感谢工作组主席Bernhard Schmidt-Tedd 先生的有力领导。

  空间资源开发和利用有关法律问题,在法律小组委员会继续受到各方关注。中方感谢奥地利举办吹风会,介绍“海牙空间资源治理工作组”的工作进展。希望各代表团的意见和建议能被该工作组充分考虑。中方认为,联合国外空委,包括其法律小组委员会,作为讨论和平利用外空法律问题的主要平台,应持续应对空间资源活动这一新兴领域的问题,通过多边协商,寻求能为各国普遍接受的方案。基于这一认识,中方欢迎希腊等国关于设立工作组开展具体研究的建议。中方也借此机会重申,空间资源的探索、开发和利用有关制度的建立、发展和完善,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外空领域现有法律框架和原则精神;兼顾自由利用与分享利益,兼顾合理和长期利用与环境保护;各国应在联合国框架下就相关规则问题开展讨论,未来国际制度的建立也应坚持多边主义,逐步寻求广泛共识。

  中方欢迎法律小组委员会继续审议“关于空间交通管理所涉法律问题的一般性意见交流”和“关于对小卫星活动适用国际法的一般性意见交流”两项议题。空间交通管理涉及众多复杂的政策和技术问题,有关讨论有必要与科技小组委员会等其他机制加强协调,同时也要避免重复以开展的工作。外空委应致力于提升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于相关问题的认知,以确保能在广泛基础上进行平等讨论。小卫星应用日益广泛,在降低外空活动门槛、传播外空技术,以及扩大卫星应用领域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基于小卫星的特殊性,各国需要在监管层面予以充分关注,避免给空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空间法能力建设有助于促进外空活动依法有序开展,维护外空环境和秩序,确保各国平等参与外空国际合作并享受其惠益。中国政府将空间法能力建设作为中国航天发展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致力于完善国内法律体系,加强空间法学术研究,开展空间法领域的国际合作。中国政府将继续推进空间法国内立法,加强各部门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包括继续大力支持在北航设立的联合国附属空间科技教育亚太区域中心,大力开展空间法教育培训工作,为提升区域国家的空间法能力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中方注意到,“联合国外层空间五项条约现状和适用情况”工作组主席将起草“提高外空条约普遍性指导文件”草案,并将提交工作组审议。该指导文件涵盖的领域广泛,旨在为各国加强外空法落实、制订国家外空政策提供参考,对于增强外空领域各项条约的普遍性有积极意义。中方也希望指导文件起草过程中,能充分考虑处于航天发展不同阶段的各国的实践和需求,确保有现实可操作性。

  中方将在外空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外空条约确立的基本原则,并将一如既往支持法律小组委员会发挥在外空规则解释、应用和制订方面的主平台作用,与各国和国际组织一道,以UNISPACE+50所确立的外空命运共同体愿景为指引,共同维护和平利用外空事业的长远发展。

  议题十五“外空委未来作用”发言

  在UNISPACE+50高级别会议刚刚结束之际,就“外空委未来作用”议题进行深入讨论,对于外空委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UNISPACE+50成果文件凝聚了各方共识,既充分肯定外空委在外空全球治理与合作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更指出了未来进一步完善外空委机制、加强外空委作用的宗旨和方向,在外空委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应成为我们具体讨论外空委下步工作时的指导原则。中国认为,应通过以下方面加强外空委的作用:

  一是推进机制建设。当前,在科技水平和商业航天蓬勃发展背景下,外空活动主体和形式日益多元化,各类问题和挑战层出不穷,非政府组织、商业企业和研究机构等非国家行为体表现活跃,在国际平台上竞相提出各自的主张和关切。外空国际规则和制度调整也在密集推进。数十年来外空活动的发展证明,以外空委为主平台的外空治理框架总体有效,在未来应继续得到保留和加强。同时,外空委也需要顺应形势变化,及时敏锐把握和回应和平利用外空活动的需求和挑战。加强委员会及其科技和法律小组委员会的协调,加强合作应对各类跨领域问题,同时避免重复工作。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提高外空委和外空司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方法。

  二是完善外空规则。外空委在外空规则制订、解释、修订和适用等方面的核心地位应得到维护,确保外空法律制度的统一性,避免规则碎片化。外空委除推动现有外空条约的普遍性和具体适用外,还应关注空间资源开发和利用、近地大型小卫星星座等新型空间活动,推动各方就新的法律问题逐步达成共识。

  三是加强国际合作协调。外空委应充分动员专业能力,推动各国扩大对话合作,特别是要提出更多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的合作倡议。外空委还应以提高发展中国家空间能力为宗旨,通过政策指导和机制保障,为联合国附属空间科技教育区域中心等务实合作项目提供充分支持。

  中国支持就外空委工作方法和治理问题继续进行讨论并尽快达成一致,为外空委更好发挥作用提供机制保障。中国愿在UNISPACE+50确立的外空命运共同体愿景指导下,通过制订“空间2030议程”及其执行计划等进程,与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外空委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