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国际原子能机构6月理事会上关于叙利亚核问题的发言

2011-06-09 14:00

  先生,  

  中方注意到机构总干事就叙利亚执行保障监督协定情况提交的最新报告。根据报告,叙方已通过与机构开展合作,妥善解决了微型中子源反应堆有关问题。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另一方面,报告并未得出叙违反保障监督义务的确定结论。应该指出的是,叙被炸设施本身并不存在扩散风险,也不构成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现实威胁。不久前,叙核能委员会主任致函机构总干事,表示叙愿在解决相关未决问题方面与机构全面合作。这一积极表态是值得欢迎的,理事会应予肯定和充分重视。  

  中方认为,叙核问题应继续在机构框架内通过磋商与合作妥善解决。中方不赞成将叙核问题政治化、复杂化,认为在当前情况下,无需通过叙核问题决议,更没有必要将叙核问题提交安理会。  

      中方希望机构继续对被炸设施进行调查,同时鼓励叙方在与机构合作方面进一步采取实质步骤,以推动有关未决问题尽早得到妥善解决。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