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国际原子能机构6月理事会上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发言

2011-06-09 14:00

 

  先生,  

  中国代表团注意到机构总干事就伊朗执行保障监督协定和安理会有关决议情况提交的最新报告。我们希望机构和总干事继续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对伊朗保障监督和促进妥善解决伊朗核问题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先生,  

  机构总干事的报告指出,机构能够继续核实伊已申报的核材料未被转用。同时,机构无法确认伊所有核材料用于和平活动。  

  中方认为,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享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同时也应履行相关国际义务。我们希望伊朗全面执行机构理事会和安理会有关决议,进一步加强与机构合作,增进国际社会对伊核计划和平性质的信心。  

  伊朗核问题复杂而敏感。对话与谈判是妥善解决伊核问题的正确途径,也符合各方的根本利益。坚持对话与谈判不动摇,在当前形势下具有重要意义。我们高兴地看到,有关方面最近表达了继续对话的积极意愿。虽然各方的立场还有差距,但是只要谈起来,就有机会弥合分歧、扩大共识。  

  中方认为,有关各方应该加大外交努力,尽快举行六国与伊朗的新一轮对话,采取切实措施逐步建立互信,为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核问题创造条件。  

  先生,  

  中国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劝和促谈,积极推动外交解决进程。中方愿与各方一道,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和中东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继续为推动妥善解决伊核问题的外交努力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