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会议与发言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说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是最佳选择
2007-03-09 00:00

 

  中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唐国强大使7日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上就伊朗核问题阐述中方立场,强调指出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是最佳选择。

  唐大使表示,自上次理事会以来,特别是去年年底安理会通过第1737号决议后,伊核问题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中方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在报告中提到,伊朗未遵守安理会第1737号决议的相关要求,未暂停铀浓缩相关活动。中方对此表示关切。但同时中方也注意到,报告确认伊方仍在继续配合机构开展核查,机构能够核实伊已申报的核材料未被转用。中方认为这是值得肯定的。

  唐大使强调,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是最佳选择。这有助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有利于地区稳定,符合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我们应为此继续共同努力,当务之急是尽快恢复谈判。巴拉迪不久前提出过伊暂停铀浓缩活动、安理会同时暂停对伊制裁的“双暂停”的建议,是一个好思路,值得各方重视并认真考虑。

唐大使表示,中方希望有关各方均体现灵活,保持对话和接触。希望伊方认真执行安理会和机构的有关决议,与机构全面合作,澄清未决问题,采取建设性姿态,为复谈创造条件。同时也希望有关各方继续保持冷静与克制,坚持和平解决方向,共同努力为复谈创造良好气氛。

唐大使介绍说,中方一直在劝和促谈,目前正在继续积极支持有关各方进行对话和谈判,推动有关各方考虑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建议。中方相信,国际社会共同努力,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发挥外交智慧和创造性思维,一定可以找到一个伊核问题长期、全面和妥善的解决办法。

  唐大使表示,中方赞赏机构及总干事在前一段时间为解决伊核问题所作的努力,希望机构及总干事继续发挥建设性作用,继续对伊核问题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以利于推动有关各方尽快复谈,求得伊核问题的最终妥善解决。中方将从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地区和平与稳定大局出发,继续为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核问题发挥建设性作用。

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于3月5日至8日在维也纳举行。35个理事国代表讨论的主要议题有朝鲜和伊朗核问题的最新进展情况,并就机构秘书处提出的暂停对伊朗核技术援助项目的议题作出决定。巴拉迪2月22日曾向安理会提交报告,认定伊朗在联合国安理会规定的60天期限内没有暂停铀浓缩活动。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