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史忠俊大使应邀出席第10届联合国外空法研讨会开幕式,并在圆桌会议环节以“促进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的中国视角”为题做主旨发言,系统阐述我对该领域有关热点问题的立场和主张。
史大使说,外空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为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空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符合各国共同利益。随着外空活动蓬勃发展,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面临的挑战同步上升,成为攸关各国利益的重要问题。中国对此问题有以下看法和主张。
一、非军事化是维护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的根本保障。
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面临空间环境恶化、空间拥挤和空间碎片等多方面的威胁,但是,最根本的威胁是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外空要成为人类谋求福祉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残杀的新战场。如果不能确保外空被用于和平目的,安全和可持续性将无从谈起。
中国坚定支持外空军控进程。2008年,中国和俄罗斯向联合国裁谈会提交了《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PPWT)草案,并根据各方反馈于2014年作了更新,草案受到许多国家支持。中方希望各方展现政治意愿,以PPWT为基础启动谈判,早日达成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的国际条约。
20l4年,中国与俄罗斯等国共提“不首先在外空部署武器”决议并获得高票通过。这充分反映了国际社会对防止外空武器化的共同呼声。
适当、可行的透明和建立信任措施(TCBM)对增加互信、减少误判具有积极意义。在这方面,2013年联合国TCBM政府专家组报告是重要进展,为各国提供了重要参考。中国对此表示欢迎,同时认为,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可以成为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的有益补充,但不应代替外空军控条约谈判。
二、法治化是维护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的重要基础。
要维护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国际社会需要用统一的规则界定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各国都要切实遵守国际规则,用规则判断是非、解决分歧、促进合作。
首先,各国的外空活动应遵守联合国宪章、有关外空条约,依规则进行。各国都要认真履行国际义务,善意行使权利,做外空国际规则的践行者和维护者。
其次,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外空法和规则体系。1979以来,国际社会再未达成新的外空条约。外空法已经滞后于空间活动的发展。空间碎片、空间交通管理、外空商业开发等新问题有待规范。各国应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讨论,特别是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的工作,探讨和解决新的法律问题。
第三,稳步推进外空“软法”制订,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联合国通过的有关外空活动的宣言、原则和指南应成为各国行动的指导。外空委正在主持制订的《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LTS)指南》内容全面,涵盖诸多新问题,是新形势下具有开创意义的软法规则,对规范外空活动、促进可持续性有重要价值。中国欢迎LTS指南谈判取得重要进展,将继续积极参与下步工作。
三、联合国是促进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的权威平台。
在人类开展航天活动的近60年间,联合国为建立和完善外空治理体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在新形势下,联合国作为最有权威性、普遍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应继续在这一领域发挥核心作用。
中国支持外空委、裁谈会、联大一委和四委等机制发挥各自作用,并适当加强协调,共同促进外空治理。2018年,我们将迎来联合国首次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大会50周年(UNISPACE50+)。国际社会应以此为契机,总结成就,明确挑战,规划未来,提高联合国在外空领域的影响力和执行力,更好地引领国际社会促进外空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四、国际合作是促进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的必然途径。
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事关各国共同利益,任何国家都不能凭一已之力解决和应对。各国要增强在外空领域的利益共同体意识,共商共治,合力应对挑战。
应当坚持外空治理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不能由少数国家垄断外空治理,把它们的规则当成国际规则。应鼓励更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参与外空规则制定,充分表达意见。任何规则的出台都应照顾不同的发展阶段国家的需求,不应对发展中国家参与和发展外空活动形成障碍。
应坚持多边主义。在联合国框架下通过平等、民主的多边讨论,协商一致达成的安排才有生命力和权威性,才能得到切实、有效落实。
应当加强空间技术、应用和能力建设合作。通过合作促进外空技术更好造福全人类,并增进了解、建立互信。航天发达国家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航天能力和应用水平,共享空间探索“红利”。
史大使最后指出,中国是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的坚定支持者,和平利用外空、反对外空军事化已被写入中国法律。中国出台了空间碎片减缓办法,并开展了碎片主动移除实验。中国积极帮助发展中国家在通讯、导航、减灾、空间教育等领域享受外空惠益,积极开展外空国际合作和交流,增强透明度。今年3月,中国与联合国外空司签署了利用中国空间站开展合作框架协议。今年5月,中美举行了首次外空安全对话。中国愿与国际社会携手努力,为促进外空安全和可持续性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