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团长马新民在第58届联合国外空委会议上关于“一般性交换意见”议题的发言

2015-06-19 16:00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您继续担任外空委第58届会议主席,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本次会议将获得圆满成功。我也感谢外空司司长迪皮蓬女士和外空司各位同事为此次会议所作的大量工作。同时,中国代表团赞赏并支持智利代表“77国集团加中国”所作的发言。

  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来,中国航天事业继续快速发展,在卫星发射、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等领域不断取得新成就。2014年,中国共进行16次火箭发射,成功将24个航天器送往太空。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已全面转入空间实验室和空间站研制新阶段,计划于2016年发射天宫二号空间实验室,并发射载人飞船和货运飞船,与“天宫二号”交会对接。此外,中国自行研制的嫦娥五号飞行试验器成功实现高速再入返回,为探月工程持续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中国空间技术应用能力显著提高,空间技术广泛应用于气象、海洋、减灾防灾、环境监测等领域,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目前,中国高分二号卫星已投入使用,标志着我国遥感卫星进入亚米级时代。北斗导航系统被国际海事组织纳入世界无线电导航系统,并成功发射首颗新一代导航卫星,迈出由区域运行向全球拓展的第一步。在减灾救灾方面,中国在CHARTER机制下,先后就巴西、多米尼加、斯里兰卡、瓦努阿图、智利、尼泊尔等国的重大自然灾害提供卫星遥感数据,为国际减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各国应在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基础上,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空间技术应用能力,使所有国家和人群共享外空探索和利用的惠益。为实现上述目标,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双多边合作,取得可喜成果。

  在双边领域,中国政府致力于与各国开展务实合作。2014年,中国国家航天局分别与法国、德国、印度、巴西、沙特、意大利等签署了11项双边合作协定、4项合作意向书和3项航天合作大纲。在双边合作协定框架下,务实推进双边合作项目,包括中法天文星和海洋星研制工作进展顺利、中巴地球资源卫星04星成功发射等。今年上半年,中国已经与阿根廷、巴西、秘鲁、墨西哥、印度等签署了6项双边合作协定和3项航天合作大纲。

  在多边领域,中国政府积极同外空国际组织、各国空间机构等开展交流合作,共享空间经验,共同应对挑战。2014年11月,中国政府与联合国、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共同举办空间法研讨会。来自32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近200名代表与会,围绕空间法律和政策的发展、空间法律和商业活动、国家空间立法的经验和展望等专题,进行全面深入的交流探讨,为提升发展中国家空间法能力建设、推动国家空间立法发挥重要作用。

  2014年11月17日,在中国政府支持下,新的联合国附属空间科技教育亚太区域中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eihang University)成立,成为亚太国家开展空间技术和空间法合作的又一重要平台。在成立后半年内,北航中心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2015年留学生招生,将于10月举行空间法短期培训班,并于2016年启动硕士教育项目。下周,北航中心的同事将通过技术报告详细介绍相关进展。同时,我很高兴地告诉大家,中国代表团将于6月17日中午举办“中国航天成就绘画作品展”暨招待会,欢迎大家届时参加。

  此外,在月球探测、空间碎片等领域,中国积极寻求同各国开展联合研究,共同推进外空能力建设。在今年举行的第33届国际深空探测协调组机构间深空探测研讨会期间,中国已向各国发出邀请,希望一同利用嫦娥四号平台共同开展对月球的探测和研究。6月8日,中国国家空间碎片监测与应用中心正式成立,将就在空间碎片监测和紧急应对等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主席先生,

  外空活动长期可持续性是当前外空领域一个重点问题,中方一直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我们认为,有关指南文件的制订应从外空活动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外空平等自由利用和外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统筹不同国家关切,推动空间科技和应用能力的持续发展。

  关于今年拟举行的联大一委和四委联席会议,中方一直支持该建议,相信联席会议有助于促进联合国相关机制间协调,更好应对共同面临的风险和挑战,中方希望会议平衡处理外空安全和可持续利用两个方面,以便各方就各自关心的议题充分交换意见。

  关于2018年“外空会议+50”纪念活动,中方积极支持该倡议,愿同各国一道做好筹备工作。中方希望外空委能以此为契机,更好规划未来工作,在规范空间活动、维护空间秩序、促进空间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主席先生,

  外空是全人类共同财富。确保外空和平利用,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不仅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也是各国的共同责任。中国一贯反对外空武器化和军备竞赛,主张国际社会尽早谈判制定外空军控条约,从根本上维护外空安全。

  主席先生,

  最后,我愿再次重申,中国将继续秉承和谐外空理念,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建设一个和平、发展、合作、法治的外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