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国际原子能机构3月理事会上关于伊朗核问题的发言
2013-03-06 19:40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就伊朗核问题提交的最新报告。报告指出,机构能继续核实伊已申报的核材料未被转用。同时,无法确认伊所有核材料用于和平活动。报告并介绍了机构与伊接触情况。
我们欢迎机构与伊朗就可能的军用层面等问题保持沟通磋商。希望伊方加强与机构合作,尽早达成有关合作框架模式文件。同时,中方希望机构继续秉持客观、公正、专业的立场,在对伊实施保障监督和推动和平解决伊核问题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主席先生,
中方始终认为,对话与谈判是解决伊核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上周在阿拉木图举行的新一轮对话会取得了积极成效。六国与伊展现了建设性态度,围绕伊核问题解决方案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双方商定将在近期举行专家会及新一轮对话会,对有关方案进行深入讨论。这次对话会为开启伊核问题实质性谈判进程迈出了第一步,有利于通过对话谈判解决伊核问题。中方赞赏有关各方为此做出的建设性努力。
伊核问题复杂敏感。全面、长期、妥善解决伊核问题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各方抓住机遇,体现灵活和善意,照顾彼此关切,努力推动对话谈判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加强合作,也将有助于六国与伊的对话。
主席先生,
中方一直致力于劝和促谈,积极参加历次六国与伊对话会,在对话进程中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我们愿继续与各方保持沟通,同国际社会一道,为通过政治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伊核问题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