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AUKUS:三国强迫机构秘书处越俎代庖

2022-09-16 04:09

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下称“三国”)核潜艇合作开创核扩散恶劣先例,超出现有保障监督体系范畴,必须由国际原子能机构(下称“机构”)全体成员国共同讨论确定解决方案。近期,三国公然声称“将与机构秘书处确定相关保障监督方案”。针对三国胁迫机构秘书处、服务其“小圈子”利益的蛮横行径,中国常驻维也纳代表团发言人发表以下谈话:

三国核潜艇合作是历史上首次核武器国家公然向无核武器国家转让核武器材料,这问题本身已远远超出机构秘书处现有职权。因此,并不是三国和机构秘书处能够在刻意排除其他机构成员国情况下由双边解决的问题。

三国核潜艇合作违反NPT、违反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和附加议定书,是赤裸裸的核扩散行径,负面影响巨大,必须立即停止。如果三国不停止上述合作,机构全体成员国有责任、有义务通过政府间磋商进程以协商一致方式讨论解决三国核潜艇合作问题,并据此向机构理事会和大会提交建议报告,以授权机构秘书处和三国如何行事。

机构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机构《规约》第三条中明确规定了机构在“制定并执行安全保障措施”方面的职能。因此,对于涉及到保障监督的实质性问题,必须由机构成员国按程序协商研究作出决定,根据《规约》第七条,总干事须“接受理事会领导,受理事会管辖”。在保障监督问题上,机构成员国才拥有最终话语权。

当前,三国核潜艇合作理应通过相关政府间进行予以解决。中方呼吁,各方积极在中方提出的政府间进程下探讨解决方案,在机构成员国就相关解决方案达成共识前,三国不得推进其核潜艇合作项目,机构秘书处也不得在未经成员国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与三国就上述核潜艇合作谈判任何保障监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