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海涛大使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上关于核裁军问题的发言

2012-05-04 01:00

 

  主席先生:

  推进国际核裁军进程,消除核战争威胁,建立无核武器世界,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一个重要目标。《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会取得积极成果,为全面推进包括核裁军在内的条约各项目标制订了行动计划。国际社会应以此为契机,携手合作,共同创造有利条件,推进核裁军进程。

  第一,所有核武器国家应致力于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切实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规定的核裁军义务,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

  第二,所有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明确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切实减少核武器威胁。应废除核保护伞及核共享政策与做法,在国外部署核武器的国家应将其核武器全部撤回本国。

  第三,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应继续以可核查、不可逆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方式,率先大幅度削减其核武库,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必要条件。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为最终实现全面彻底核裁军,国际社会应适时制定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第四,尚未签署或批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国家应尽快签署或批准,以使该条约早日按规定生效。核武器国家应在条约生效前继续恪守暂停核试验的承诺。

  第五,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是谈判“禁止生产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用裂变材料条约”的最适当场所。应在裁谈会尽快启动有关各方普遍参与的“禁产条约”谈判。

  第六,核裁军应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应放弃发展、部署破坏全球和地区战略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以免损害国际核裁军努力。应大力推进外空非武器化和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多边谈判进程。

  主席先生,

  中国从不回避自己在核裁军方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中国始终坚持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政策。自拥有核武器的第一天起,中国政府就郑重声明: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论是在冷战时期面临核威胁和核讹诈的时候,还是在冷战后国际安全环境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中国始终恪守这一承诺。中国的这一政策今后也不会改变。中国还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第二,中国从不参加核军备竞赛。中国在核武器的规模和发展方面始终采取极为克制的态度,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从不与其他国家比数量、比规模、比投入。中国从未在境外部署核武器,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

  第三,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核裁军努力。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的宗旨和目标,恪守暂停核试验的承诺。中国积极支持和参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组织筹备委员会的工作,稳步推进国内履约筹备工作。中方认真参加了历届促进条约生效大会,致力于推动条约早日生效。中国支持裁谈会尽快启动“禁产条约”谈判,以达成一项非歧视性、多边和可有效国际核查的“禁产条约”。

  第四,中国为落实《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八审会最后文件做出积极努力。中国以建设性姿态参加了前两届五核国“核查、透明和建立信任措施”会议以及今年的五核国核裁军核查专家会,并将以建设性姿态参加下月举行的五核国华盛顿会议等后续会议。中方正牵头五核国核定义和术语问题工作组的工作,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取得进展。

  中国将一如既往,继续坚定支持国际核裁军进程,并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本次筹备会及2015年审议大会取得成功作出努力。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提交了关于核裁军及减少核战争威胁问题的工作文件,全面阐述了中方有关立场,希望其内容能反映到筹委会报告中。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