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团长成竞业大使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九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12-04-30 11:00

主席先生:

  首先,我谨代表中国代表团对你担任本次筹备会主席表示祝贺,对你为此次会议召开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感谢。相信你的丰富经验和智慧将引导会议取得积极进展。中国代表团将全力支持和配合你的工作。

  主席先生,

  此次会议将开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下称“《条约》”)新一轮审议进程。中方衷心希望各缔约国能充分利用本次会议的机会,在认真总结以往各轮《条约》审议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当前《条约》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深入讨论、适时总结,为第九轮审议进程的顺利推进指明方向、打牢基础。

  四十多年来,作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基石,《条约》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推动核裁军、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2010年《条约》审议大会在时隔十年后,再度达成最后文件,制定了推进条约三大目标的行动计划。这充分展示了各缔约国支持《条约》、加强国际核不扩散体系的意愿和决心。

  当前,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得到更加广泛的认同,国际社会防止核武器扩散的共识得到进一步增强,核能和平利用的需求依然强劲,国际社会在增进核安全和核能安全方面正采取切实行动。这些都为维护和增强《条约》创造了有利条件。

  同时也要看到,核领域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地区核问题延宕难决,和平利用核能与防扩散的矛盾相对突出,恐怖分子和非国家行为者染指核武器的危险增大,核安全和核能安全方面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条约》的普遍性仍有待加强,《条约》的全面、彻底履行仍面临不少挑战。

  中国人民珍视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致力于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谋求合作共赢。在新的国际安全形势下,中国政府积极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积极寻求实现综合安全、共同安全和合作安全。我们愿与各国一道,保持《条约》审议的良好势头,以落实《条约》八审会最后文件为契机,坚持全面、平衡推进条约三大目标,使《条约》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各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更大作用。

  主席先生,

  推动国际核裁军进程,建立无核武器世界,是全世界爱好和平人们的共同愿望。中方主张:

  所有核武器国家都应切实履行《条约》规定的核裁军义务,公开承诺不寻求永远拥有核武器。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优先责任,应以可核查、不可逆的方式进一步大幅削减其核武库。条件成熟时,其他核武器国家也应该加入多边核裁军谈判进程。国际社会应适时制定一项切实可行的分阶段的长远规划,包括缔结《全面禁止核武器公约》。

  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切实减少核武器威胁。核武器国家应明确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核武器国家还应明确承诺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并尽早就此谈判达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

  核裁军与国际战略稳定密切相关。应放弃发展破坏全球战略稳定的导弹防御系统,大力推进外空非武器化和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多边谈判,为核裁军创造良好的国际战略安全环境。

  主席先生,

  中国自拥有核武器之日,就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条件下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坚定奉行自卫防御的核战略,始终把自身核力量维持在国家安全需要的最低水平。中国从未在境外部署核武器,过去不曾、今后也不会参加任何形式的核军备竞赛。中国支持《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致力于推动该条约早日生效;支持在裁谈会尽快启动“禁止生产核武器用裂变材料条约”的谈判。中国积极参加五核国为落实《条约》八审会最后文件所做的努力。中方正牵头五核国核术语和定义问题专家工作组的工作,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取得进展。

  主席先生,

  要实现建立无核武器世界,确保各国充分行使和平利用核能权利,就必须消除核武器扩散风险。中方主张:

  应努力营造一个合作与信任的国际安全环境,尊重彼此安全利益。应摒弃实用主义和双重标准的做法。应坚持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防扩散问题,努力消除核武器扩散的根源。

  应加强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增强《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应继续加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职能,促进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得到有效执行和普遍遵守。

  应加强核设施和核材料的安全保护,打击核恐怖主义,完善各国核出口控制体系,积极开展相关国际合作。

  主席先生,

  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核武器扩散,以高度负责和建设性的姿态,认真履行自身承担的国际义务,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努力。中国已加入所有有关国际条约与机制,建立起全面的出口管制法律法规体系,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其贯彻执行。

  胡锦涛主席两次出席核安全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国对核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中国一贯致力于加强国家核安全能力建设,严格履行核安全国际义务,广泛开展相关国际合作,积极对外提供核安全援助。中国愿与各国携手努力,合作应对核安全挑战。

  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实现半岛无核化,维护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是中国政府坚定不移的立场。中方将继续不懈努力,推动有关各方保持冷静克制,继续接触对话,相互改善关系,及早重启六方会谈进程,早日实现半岛无核化目标和东北亚的长治久安。

  中方欢迎六国与伊朗前不久在伊斯坦布尔恢复对话取得的积极成果,希望六国与伊朗在对话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本着分步对等的原则,相向而行,真诚合作,为外交解决伊核问题做出更多努力。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继续积极劝和促谈、为推动伊朗核问题的和平解决发挥建设性作用。

  主席先生,

  推动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对于国际社会应对能源危机和气候变化挑战具有重要意义。中方主张:

  《条约》缔约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应得到切实维护,不能以防扩散为由限制无核武器国家的上述权利。无核武器国家在和平利用核能活动中,也应切实遵守防扩散国际义务。

  各国应大力促进核能的和平利用及其国际合作,国际原子能机构应在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有能力的国家应积极协助发展中国家为和平目的开发利用核能。

  应认真总结核事故教训,加强相关国际合作,强化核能安全措施,提高防范和控制核事故的能力。

  主席先生,

  中国高度重视通过和平利用核能促进自身的发展,也在恪守《条约》不扩散义务的前提下和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与有关国家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开展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与交流,并为推动国际和本地区和平利用核能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在核能开发利用过程中,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核能安全问题,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中国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积极稳妥地开发利用核能,也将继续积极参与相关国际合作。在福岛核泄漏事故发生后,中国政府迅速向日本政府提供了援助。2011年,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作为胡锦涛主席的代表,参加了“安全与创新利用核能”基辅峰会及切尔诺贝利筹资大会,并捐款400万欧元,用于帮助乌克兰完成切尔诺贝利相关核安全项目的建设。中国将与各国一道,共同寻求加强核能安全的有效途径。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尊重和支持有关国家和地区建立无核武器区的努力,已经批准了《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禁止核武器条约》、《南太平洋无核武器区条约》及《非洲无核武器区条约》的相关议定书。我们欢迎《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生效,尊重和欢迎蒙古的无核武器地位。中方在解决《东南亚无核武器区条约》议定书有关未决问题上发挥了建设性作用。我们期待与各方一道,共同推动早日签署条约议定书。中方支持各方为召开2012年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国际会议所作的努力,愿为会议成功举行做出自己的努力。

  主席先生,

  切实履行《条约》,推动建立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中方愿与各方一道,共同推动此次筹备会以及《条约》本轮审议进程取得积极成果。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