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上关于朝鲜半岛核问题和中东核问题的发言

2007-05-10 00:00

 

5月10日,中国代表团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八次审议大会第一次筹备会上就朝鲜核问题和中东核问题发言。

全文如下:

主席先生:

防止核武器扩散,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从这一立场出发,中国一贯主张实现朝鲜半岛无核化、维护半岛和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通过对话与协商和平解决朝核问题。

我们高兴地看到,作为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现实有效途径,六方会谈正取得积极进展。自第四轮六方会谈发表“9.19共同声明”后,第五轮六方会谈又成功达成《落实共同声明起步行动》的“2.13共同文件”。

第六轮六方会谈第一阶段会议于319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就落实起步行动具体措施和下一阶段行动计划进行了探讨。各方均同意继续推动六方会谈进程,重申将认真履行“9.19共同声明”和“2.13共同文件”中做出的承诺。目前,有关各方正积极努力,加紧协商,推动相关技术问题的解决,为下一阶段会谈做准备。

实践证明,六方会谈是推动解决朝鲜半岛核问题的有效机制。会谈业已取得的成果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希望有关各方能继续切实履行各自承诺,推动和谈进程。我们同样欢迎国际社会继续支持六方会谈进程,发挥建设性作用。

中国愿与各方一道,继续为和平解决朝核问题做出努力。我们相信,通过对话和协商和平解决朝核问题,将为加强国际防扩散体制,促进东北亚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贡献。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直高度关注中东地区局势的发展,一贯主张有关各方应本着和解的精神,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争端。中国支持中东国家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努力。中国认为,历届联大关于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区的决议,以及199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关于中东问题决议的有关规定应当得到切实遵守和执行。以色列应当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将其所有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之下。这对确保条约在中东及全球范围内的普遍性和加强国际防扩散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以谈判方式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伊朗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理应得到尊重,同时,伊朗也必须切实履行有关国际义务,争取国际信任。我们敦促有关各方加紧外交努力,争取早日实现复谈,创造性地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

主席先生,

根据《不扩散核武器条约》2000年审议大会最后文件的规定,中国代表团已就中国政府在促进中东和平进程和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区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提交了国家报告。

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实现中东地区的和平与安全、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而继续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