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大使在国际原子能机构3月理事会关于核安全议题的发言

2024-03-05 18:11

(2024年3月4日)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准备的报告和此前的吹风,认真研读了《2024年核安全评论》,支持尊敬的哥伦比亚大使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就本议题所做发言。

中方赞赏2023年国际原子能机构继续修订完善核安全相关安全标准,积极开展各类核安全同行咨询服务,推动“核协同和标准化倡议”(NHSI),助力小型模块堆、核聚变设施和浮动核电厂等创新技术的安全部署,成功举办《核安全公约》缔约方第八次及第九次联合审议会议等一系列活动。希望机构持续加强环境放射性测量分析实验室(ALMERA)等核安全领域网络平台建设,为成员国核安全能力建设提供更好的支持,有效应对核污染水排放等突发异常事件的挑战。

主席先生,

今年是中国加入机构40周年。中国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核安全,秉持“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根本方针和“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核安全工作。经过40年的实践和发展,中国建立起一套独立、公开、理性、有效的核安全监管体系,重点完善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指导性文件-参考性文件”的法规标准体系,有效构建了“行政机关-地区监督站-技术支持单位”三位一体的监管组织体系,创新实施了分阶段审批制度及全过程监督模式,发布了《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并有效营造了共建共享的核安全氛围,不断提升核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了核工业安全有序发展,确保核电运行机组和研究堆安全水平多年居世界先进行列,确保在建核设施在选址、设计、制造、建造和调试等全链条质量总体受控,保持在役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良好安全记录,实现放射源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动态管理,持续降低放射源事故年发生率至每万枚1.0起以下等诸多成绩。2000年、2004年、2010年和2016年,机构对中国开展了4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充分肯定中国核安全监管诸多良好实践和经验做法。

自加入机构以来,中方坚定支持机构在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方面发挥核心作用,不断加强与机构和国际社会开展核安全领域合作交流,共同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中国先后加入了《核安全公约》《乏燃料管理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等一系列核领域国际公约,并切实履行国际义务和政治承诺,积极参与《维也纳核安全宣言》的制定和落实,为各公约历次履约进程做出了应有贡献。

4月份,中国将与机构在北京联合举办关于加强核电站安全运行国际会议,欢迎各成员国积极与会,共同分享经验,讨论加强和保持核电站长期安全运行的措施。

(中方重点就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发言,详见另稿)

在发表以上意见后,中国代表团注意到了载于GOV/2024/3的《2024年核安全评论》。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