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裁军不是纸上谈兵 ——李松大使在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审议进程工作组会上的发言

2023-07-26 18:00

(2023年7月24日,维也纳国际中心)

主席先生:

感谢你主持本次工作组会。很高兴在维也纳见到这么多来自日内瓦的同事,以及去年在纽约《不扩散核武器条约》(NPT)十审会期间一起努力工作的同事们。中国代表团愿与你及各国代表团积极沟通合作,共同为本次工作组做出贡献。

我认真听取了各代表团发表的意见。参加本周会议以及下周开始的NPT十一审一筹会议,使我回想起1993年5月在纽约参加NPT1995年审议和延期大会一筹会议的情景。那是我作为一名年轻外交官,第一次出国参加国际会议。三十年来,NPT机制经历了国际政治安全领域的风云激荡,大国关系的复杂深刻变化,以及多边军控和防扩散进程的起起伏伏。这也是在此期间历次NPT审议会所经历坎坷的根本原因。

这也使我回想起一年前在纽约亲身见证和参与的NPT十审会那艰苦卓绝的四周。尽管十审会功亏一篑,令许多同事扼腕叹息,但我认为,十审会在NPT审议进程中具有重要地位,发挥了特殊重要的作用。首先,全体NPT缔约国在那样特殊复杂的国际政治安全环境中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条约审议和最后文件谈判,这本身就充分体现了全体缔约国对NPT的信念和承诺。第二,最后文件功亏一篑,也使广大缔约国进一步认识到,NPT审议进程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必然受到国际政治安全环境的深刻影响。

去年在纽约我对同事们讲,天有不测风云,但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致力于为多边军控防扩散进程营造有利的国际气候和环境。让我们继续为此做出努力。

主席先生,

上午会议期间,一些同事提到NPT审议会已连续经历了两次失败。我愿指出,我们不能把这些失败归咎于各国与会代表团没有努力工作,也不能将其归咎于各方未能在最后文件的有关实质性内容方面取得进展,比如在履约报告问题上。在去年十审会期间,我也向一些同事表达过关于履约报告问题的个人看法:核裁军不是纸上谈兵,不是通过加强履约报告实现的。当前国际核裁军进程面临严峻挑战,根本原因在于有关核武器国家之间的政治关系和战略安全关系出了很大的问题,面临冷战结束以来最复杂的形势和最严峻的挑战;国际核裁军进程要取得进展,只能依靠有关核武器国家之间,以及五核国之间坚定不移、持之以恒的致力于加强战略对话与互信来逐步实现。

当前NPT机制面临冷战结束以来最严峻挑战,不仅在核裁军方面,同样在防扩散方面。我们要加强NPT审议进程,就必须把NPT放在国际安全的真实环境里加以审视。在核裁军问题上,必须强调五核国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战略安全与稳定,致力于健康、稳定、负责任的大国关系的重要性;还要看到核武器国家各自的核战略、核政策、核态势的重要不同,在此基础上探讨五核国共同为全面履行条约义务做出贡献的问题。当然,就各个核武器国家而言,都有履行NPT第六条的义务,这也是毋庸置疑的。

在核不扩散问题上,既要坚持核不扩散原则,又必须综合考虑NPT缔约国正当安全利益不受减损,以及各国和平利用核能权利不受损害的重要性,特别是为此在NPT框架内保持和加强公正合理、严格有效的国际原则和规范。与此同时,还需特别关注近年来的一些事态发展对NPT机制构成的新挑战问题。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我们也需既坚持原则,又正视新的形势和现实,探索确保和加强和平利用核能正当权利的有效途径。

主席先生,

加强NPT审议进程本身不是目的,其目的在于坚持上述正确方向,确保公正、务实、有效实现上述目标。

当前国际安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国际军控与防扩散机制受到严重冲击,冷战思维和集团对抗重新成为个别大国制定战略安全政策的依据。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应认真总结NPT执行过程中的成败得失,着力推动各方弥合分歧、加强协作,进一步平衡推进条约三大支柱,维护并加强条约的普遍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促进国际和平、安全与发展事业。

关于加强NPT审议进程,各方已提出了许多重要看法和主张。对于所有理性、务实,确实有助于提高NPT审议进程的效率的主张,我们都应予以认真考虑。同时我要强调,加强NPT审议进程的任何举措,都不能脱离我们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际政治安全现实。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在蒙特雷国际关系研究院进修时,参加William Potter先生主持的“模拟联合国”活动,Potter先生反复提醒大家,要把我们在模拟项目中的努力与国际形势与现实相结合。我想,“模拟联合国”尚且如此,NPT审议进程更应如此。

中方愿就加强NPT审议进程提出以下看法和主张:

第一, 应平衡推进三大支柱。当前,核裁军、核不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均面临严峻挑战。加强审议进程不宜区别对待、厚此薄彼,特别是应妥善处理核不扩散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关系。中方高度重视减少核风险问题,认为这一问题可继续在核裁军相关议题下讨论。

第二, 应保持审议机制总体稳定。过去两轮审议进程未取得实质性成果令人遗憾,但主要原因并非审议机制本身,不宜对现有审议机制进行颠覆式改革。应坚持五年一次审议大会、三次筹委会的审议框架,维持审议大会设立三个主要委员会及附属机构的安排;坚持现有主席选举安排;坚持现有成果文件框架和协商一致的工作方法;不应提前预设成果文件内容,罗列各方观点的做法将削弱成果文件的权威性。

第三, 应适当提高审议效率。中方支持一些务实可行的改革建议,包括适当压缩审议大会及筹委会会期;合理统筹审议大会及筹委会分工,避免筹委会重复审议大会工作;适当加强筹委会主席和审议大会主席协调等。关于是否应在历次筹备会期间搞一般性辩论,我认为,无论怎样的安排,都有必要确保缔约国在每次会议期间能够结合当时的国际形势,进行全局性、综合性的交流。

第四, 应审慎处理透明、报告和问责问题。许多国家都重视和强调透明、报告和问责问题。不同国家的目的和动机恐怕不尽相同。中方一贯主张,核透明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必须考虑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在当前国际现实中,显然难以采取统一标准。因此,中方不会支持借加强NPT审议进程推动核透明议程。在核武器国家提交国家履约报告频率与模板等问题上,中方主张继续由五核国自愿协商。这进一步凸显了五核国继续在NPT审议进程中加强沟通协调、发挥独特作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方支持五核国继续按照2013年达成的共同框架提交报告。还有国家提出,在NPT审议进程中单独讨论核武器国家履约报告问题,我愿指出,如果以这样的形式讨论核武器国家履约报告,也应同时讨论享受核保护伞的无核武器国家的报告。

主席先生,

中方愿与各缔约国一道,继续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共同探讨加强NPT审议进程问题,致力于条约在深刻复杂演变的国际形势下,有效应对核裁军、核不扩散、和平利用核能三大支柱面临的严峻现实挑战,继续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