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公参在《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修订案缔约国大会关于“13:《公约》修订案普遍加入”议题的发言

2022-04-01 21:54

尊敬的大会双主席、各位代表:

核安保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关核能事业健康发展,各国要切实履行核安保国家责任和有关国际义务,全面执行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巩固和发展现有核安保法律框架,为国际核安保努力提供制度保障和普遍遵循的指导原则,中国呼吁更多国家积极考虑批准《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及其修订案、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

中国主张,在强调各国履行有关国际义务的同时,也要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最适合自己的核安保政策和举措的权利,尊重各国保护核安保敏感信息的权利,坚持公平原则,本着务实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国际核安保进程。

中国支持国际原子能机构继续通过核安保综合支助计划(INSSP)、国际实物保护咨询服务(IPPAS)等同行评估和立法援助等方式,向成员国就实施《公约》修订案所面临的技术或法律挑战提供帮助,愿意继续与机构和成员国加强合作,分享经验,共同推动《公约》及其修订案在各国的有效实施和普遍加入。

中国认为,在当前情况下,《公约》修订案的序言、整个执行部分和附件依然是适当的。中国赞赏机构多年来在制定、完善、推广核安保系列建议、指南和技术导则方面所作的努力,这些建议、指南和技术导则对成员国不断完善核安保制度、强化核安保措施,提高应对各种传统和新兴核安保威胁的能力发挥了重要指导和参考作用。

《公约》修订案作为核不扩散和核安保领域最重要的公约之一,是国际核安保体系和全球核安保治理的基础。中国重视本次缔约国大会所取得的成果和共识,并支持在满足《公约》修订案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的前提下召开下次缔约国大会,根据新兴技术发展和安全威胁变化形势,适时审议《公约》修订案的执行情况和适当性,为国际核安保体系和全球核安保治理固本强基。

谢谢双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