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森公参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三月理事会上关于核安全议题的发言

2022-03-08 00:59

尊敬的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准备的报告和此前所作的吹风,认真研读了《2022年核安全评论》,支持尊敬的摩洛哥大使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就本议题所做的发言。

2021年,国际原子能机构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挑战, 继续修订完善核安全相关标准导则,开展核安全同行评估服务,举办核安全、核应急准备和响应相关培训及研讨班,协助成员国确保动力堆、研究堆和燃料循环设施等在运核装置安全运行,为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作出积极贡献,中方对此表示赞赏。中方原则同意报告所列2022年重点工作计划,注意到机构就小型模块化堆提出了“核统一和标准化倡议" (NHSI),希望机构后续抓好相关重点工作的落实,并向成员国介绍更多有关NHSI倡议的信息,持续推动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核安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质量第一”的方针。2021年,中国共发布了26项核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其中部门规章3项、核安全导则11项、国家标准2项、环境标准10项,举办依法行政和法规标准专题培训,不断深化核安全法治体系现代化建设,持续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增强核安全监管有效性。过去一年,中国在运核电站未发生危及公众和环境安全的放射性事件,在役核燃料生产、加工、贮存和后处理设施继续保持安全运行,在建核设施建造质量受控。中国首次完成秦山核电站1号机组运行许可证延续审查,并批准该机组延寿至2041年。

一年来,中国与机构和其他成员国在核安全、核应急领域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合作交流,中国选派专家参加机构组织的各类线上培训和研讨活动100余次,中国核应急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国内相关单位参与机构各个级别的核应急准备和响应演习,及时向机构核应急统一系统(USIE)报告有关信息;中方专家还参加了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机构技术工作组、机构对巴基斯坦核监管的综合监管评审服务(IRRS)等核安全评审工作等。

2022年,中国将承办机构“加强核电站安全运行国际会议”,中方欢迎各成员国积极派团与会,中方愿与各成员国共享核电站长期安全运行经验,为全球核能安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机构继续开展福岛核污染水处置技术工作 组相关活动,2月已首次赴现场开展工作。在此,我想重申中方立场,中方支持机构根据授权,在日本核污染水处置问题上发挥作用。我们希望机构特别工作组秉持客观、公正、科学原则,对日本福岛核污染水处置进行全过程的独立评估与监督核查,确保核污染水处置绝对安全。日方应提供全面配合,在核污染水安全性、数据准确性和处置手段有效性等方面接受监督检查。中方会持续关注机构特别工作组的工作进展,希望机构及时向国际社会、尤其是利益攸关方进行通报。

在发表上述评论后,中方注意到载于G0V/2022/3号文件的《2022年核安全评论》。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