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第52届会上关于“空间碎片”议题的发言

2013-04-22 23:00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并稳步推进空间碎片减缓有关工作,全面实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的钝化,先后对风云气象卫星等多颗地球静止轨道卫星实施任务后离轨处置操作。同时高度重视空间碎片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IADC的有关活动。

  为减少空间碎片的产生,降低空间碎片对空间资产的风险,中国政府于2005年4月发布了《中国人民共和国航天行业标准--空间碎片减缓要求》。2009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航天产品研制和运行管理,参照联合国外空委《空间碎片减缓指南》,中国政府发布了《空间碎片减缓与防护管理暂行办法》,并编制了十余项空间碎片减缓配套规范。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支持外空委科技小组委员会继续就空间碎片的减缓开展工作,并认为这一努力有助于实现外空活动的长期可持续性。中国代表团主张,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应加强与科技小组委员会就空间碎片减缓问题的沟通与交流,本届会议的工作成果应提供长期可持续性工作组,包括其下设的各专家组参考。为了使法律小组委员会与科技小组委员会更好地分工配合、形成合力,中国代表团建议在科技小组委员会完成长期可持续性议题的工作后,法律小组委员会再讨论空间碎片减缓的法律机制及其它相关法律问题。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