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第52届会上关于“审查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合作机制”议题的发言

2013-04-22 22:00

  主席先生,

  中国一贯认为,国际合作既是人类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成功经验,也是指导各国外空活动的基本准则。国际合作与外空法治一道,是确保探索和利用外空用于和平目的、为全人类福祉以及解决全球性问题的基石。中国作为一个长期致力于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的发展中国家,一直致力于和平互利、成果共享的国际合作。

  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中国提出探索和利用外空实现包容性发展的理念,作为自身开展国际合作的指导原则。包容性发展是一种致力于将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利益惠及所有国家和人民,特别是尚未具备空间能力的国家及人民的发展,也是一种当代人与后代人公平利用和分享外空的可持续的共同发展。包容性发展理念与《关于开展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并特别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的宣言》提及的国际合作精神相契合,那就是,“开展为和平目的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合作,是为了促进所有国家的福利和利益,不论其经济、社会或科学技术的发展程度如何,并应成为全人类的事业,应特别考虑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主席先生,

  在探索与利用外层空间的双边合作领域,中国已形成了以政府间双边协议为指导、以联合委员会等合作机制为主导、以合作大纲为具体推进方式的国际合作机制。截至目前,中国先后与俄罗斯、巴基斯坦、巴西等24个国家和机构签署了68项双边航天合作协议,这些协议是中国开展对外合作的法律基础。

  目前,中国以联合研发、商业合作、技术交流、人员培训与交流等合作方式,在遥感、通信、科学试验卫星及其地面设施和设备、发射服务、数据交换与地面应用、空间科学、载人航天、深空探测等领域开展了深入的国际合作,取得了包括中巴地球资源卫星、中欧“双星”合作项目等一系列合作成果。

  此外,在多边合作层面,中国以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及相关国际组织为主要平台,参加包括机构间碎片协调委员会、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等政府间或机构间合作组织或机制,积极参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事务,与其他国家一道,共同致力于解决空间碎片、近地物体等全球性问题。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主张,未来的国际合作,应加强制度设计,围绕空间碎片、近地天体威胁等影响外空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领域,探索有效的合作机制,致力于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外空委应在这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此外,未来的国际合作应是开放、平等和非歧视的,特别应消除国别歧视政策,更应避免以任何形式干涉他国之间的合作。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支持法律小组委员会就“审查和平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国际合作机制”议题进行审议,并已提交有关航天国际合作实践的信息。中国代表团呼吁各方积极参与讨论、分享信息,共同促进外空国际合作的顺利开展。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