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小笛大使率团参加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第49届会议并做一般性发言

2010-03-23 00:00

 

    3月22,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第49届会议在维也纳召开。中国驻维也纳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代表胡小笛大使率由外交部、国家航天局组成的中国代表团与会,并就一般性交换意见议题做了发言。为期两周的会议将主要就联合国五项外层空间条约的现状和适用情况外层空间的定义和划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空间资产议定书草案与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有关的国家立法交流等议题进行审议。

                                 

                             胡小笛大使在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第49届会议上做一般性发言

 

发言全文如下: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您担任本届法律小组委员会主席。相信在您的领导下,本届会议将取得预期成果。中国代表团也愿借此机会,感谢联合国外空司司长奥斯曼博士及秘书处为本次会议所做的辛勤努力。

主席先生,

2009年,中国继续致力于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全年成功发射运载火箭6次,将6颗国产卫星送入轨道。风云系列卫星、海洋一号卫星、环境和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等运行良好,广泛应用于气象、海洋、环境监测和防灾减灾等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第三颗组网卫星于2010年1月成功发射。中国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空间科学研究,在空间天文、空间物理、微重力科学等领域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

主席先生,

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既归功于中国几代航天人的不懈努力,也离不开国际合作。中国一贯本着“平等互利、和平利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空间合作,并始终乐于与世界分享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成果。

2009年,在探索外空方面,中国与欧洲空间局密切配合,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地球空间进行六点立体探测,地球空间气象多层次、多时空尺度的研究由此进入新阶段。中国与俄罗斯完成了联合火星探测项目的前期筹备工作,有望于2011年发射萤火一号”火星探测器。在利用外空方面,中国进一步促进卫星数据的共享,我们的风云气象卫星广播系统和欧、美国的卫星广播系统共同组成了国际卫星数据共享网络。

中国高度重视发展中国家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正当权益,并一贯致力于加强发展中国家的空间合作和能力建设。截至2009年底,中国—巴西合作的地球资源卫星已为用户提供90多万景数据,并将通过接收站向非洲地区提供数据。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成立后,中国大力支持该组织在促进亚太空间技术应用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主席先生,

不论是自主发展还是国际合作,中国一贯主张和平利用外空,始终恪守五项外空条约所确立的各项基本原则。五项外空条约构建了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法律框架,指出了人类外空活动的正确发展方,是实现和谐外空的重要制度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航天事业的迅猛发展对现有外空法律框架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和平探索和利用外空的事业仍然处在外空武器化、外空军备竞赛的阴影下;面对空间活动日益商业化、私营化的大趋势,还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制度规范;在努力保护空间环境、实现外空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发展中国家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正当权益应到得到维护。这些问题和挑战事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各国应予重视的“全人类的事情”。中方愿与各方共同努力,拿出探索和利用外空的勇气和决心,解决问题、应对挑战,建设和平稳定的外空法治环境。

主席先生,

半个世纪以来,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为外空法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每一项重要的外空法律文书,都印证了法律小组委员会的不懈努力,体现了各国代表的工作成果。中国代表团将秉承这一优良传统,发扬创新精神和协作精神,为本次会议取得成功、为外空法的开拓和发展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