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联合国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第45届会议上的发言

中国代表团团长、驻维也纳代表团贾桂德参赞
2006-06-21 00:00

  尊敬的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首先对您担任外空委法律小组委员会主席表示祝贺。相信在您的出色领导下,通过与会各国代表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定能顺利完成本届会议预定的任务。中国代表团愿与您合作,积极推动各项议题的审议。

  主席先生,自上届法律小组委员会以来,中国按照国际法和和平利用外空原则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利用外空的活动,尤其是我们于2005年10月成功发射了“神舟”6号载人飞船,并将2名宇航员送入太空,绕地球飞行5天后安全返回。中国政府将继续在国际法的框架范围内,逐步提升进入空间的能力,完成载人航天工程和月球探测工程的阶段任务,使深空探测活动向更广阔领域扩展。中国还将投入更大规模的专项资金,用于完善国内空间碎片研究的基础设施以及支持空间碎片减缓措施问题的研究,以保护空间环境。

  主席先生,过去一年,中国与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在空间国际合作方面也卓有成效。2005年9月,中国政府在北京举办了亚洲减灾大会,来自亚洲和南太平洋地区的42个国家、13个联合国机构和国际组织的385名官员、专家和学者参加了大会,交流了各国减灾经验,通过了《亚洲减少灾害风险北京行动计划》。2005年10月,《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在北京签署,包括中国在内的八个亚太国家签署了公约。我们相信,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必将推动亚太地区各国在空间技术与应用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本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贡献。

  主席先生,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应为和平目的,应为全人类谋福利及利益。但对外空的非和平利用广泛存在,已成为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应该看到,现行外空法律文书在防止外空军事化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如没有全面禁止外空武器化,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以外的常规武器正在被研制和发展,严重威胁世界和平和人类安全。因此,缔结有关防止外空军事化的新条约,加强对现有条约的监督执行,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我们希望法律小组委员会在防止外空军事化方面发挥应有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