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条法司副司长陈佩洁在《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第六次缔约方会议上的发言

2012-10-20 16:00

  主席先生:

  首先,我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您当选本次大会主席,相信在您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的领导下,本次会议将富有成效。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自2003年生效以来,已近10年。这期间,全球化深入发展,通讯科技跨越式进步,国际经贸、人员往来空前的便利和密切。与此同时,跨国犯罪也不断多样化和全球化,对国际发展和安全的影响日益显现。公约作为各国携手打击跨国犯罪的法律框架和合作平台,其价值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高兴地看到,公约缔约国数量已达172个,这从一个角度反映了各国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的强烈共识,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充分利用公约平台,有效遏制跨国犯罪蔓延,维护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真切期望。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打击跨国犯罪,致力于全面、认真地履行公约义务,积极推进在公约框架下的国际合作。上届缔约国会议以来,中国在履行公约的立法和实践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根据有组织犯罪的发展趋势,立法方面,中国立法机关于2011年2月通过刑法第八修正案,对有关黑社会性质犯罪的特征做出了更为科学的定义。为更有效打击贩运人口犯罪,增加了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罪名,并提高了强迫劳动罪的刑期等。为便利根据公约开展犯罪资产没收和返还合作,中国2012年3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其违法犯罪所得可予以没收的程序。

  中国政府与各缔约国开展了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国际合作。截止今年9月,已与58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引渡和移管被判刑人等条约共112项。积极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建立双边司法和执法合作机制,共同打击各类跨国犯罪。2003年至2012年,中国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共办理外国提出的司法协助请求近40起。中方与有关国家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个案合作成效显著,近几年来,通过与相关国家开展侦查和执法合作,成功破获系列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跨国贩毒集团杀人案等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数百名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中国政府认真实施贩运人口议定书,特别是预防和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跨国拐卖,注意充分利用双边、多边国际合作平台,积极参加湄公河次区域反拐合作项目,强化与周边地区国家交流与合作,与越南、缅甸签订政府间打拐合作协定,与有关国家开展跨国拐卖妇女案件合作,破获了一批跨国拐卖案件。中国政府当前正在加紧制定第二个国家反拐计划,对2013-2017年的打拐工作做出全面规划。

  主席先生,

  在全球化的今天,有效应对跨国犯罪离不开各国的务实合作。12年前,本着加强合作的政治意愿,我们共同谈判了这项重要的公约,今天,我们更需要把合作意愿化为实际行动。

  公约就引渡、司法协助和没收事宜做出了全面的规定,为各国开展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但在实践中,以公约为基础的合作仍然受到法律差异以及法律以外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落实情况不尽理想。比如,有不少国家由于国内法原因不将公约作为引渡基础,却又对与其他缔约国签订引渡条约态度消极,从而无法开展相关领域的合作。中国政府呼吁各缔约国采取更加积极、灵活、务实的态度,在公约框架下全面开展引渡、司法协助和资产返还的合作,在确有国内法障碍的情况下,积极考虑修改国内法,或谈判缔结有关双边条约,以有效落实公约规定,推动打击跨国犯罪国际合作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主席先生,

  建立一个有效和获得广泛支持的履约审议机制有助于公约得到更好的履行。这一机制应当是政府间进程,应以促进履约、推动国际合作为目标,应当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原则。为保证机制持续、健康运行,应最大限度减少供资的不确定性,为此,有必要由联合国经常性预算供资,以确保资金的稳定和中立。

  技术援助是保障公约实施的重要条件。为提高缔约国履约能力,中国代表团认为,在讨论制定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家战略问题上,应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制定战略的自主权,同时,技术援助应重点照顾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协助发展中国家加强能力建设,这些协助不应附加前提条件。中国近两年先后开展了一些技术援助的培训工作,中国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继续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技术援助,也愿与各国加强这一领域的经验交流。

  中国愿意与各国在公约框架下积极讨论、交流经验,共同应对新型跨国犯罪带来的挑战。在网络犯罪问题上,中国政府支持联合国网络犯罪问题专家组尽快完成工作及在联合国框架内制定网络犯罪公约。在涉文化财产犯罪问题上,中国呼吁各缔约国以公约为基础加强保护文化财产的国际合作。中国代表团认为制定针对文化财产贩运的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对策准则草案十分重要,欢迎技术援助组和国际合作组对该问题的联合讨论。建议加快准则草案的起草和审议工作。

  中国愿与各缔约国加强交流,分享经验,深化合作,愿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公约的有效、全面实施,共同推进打击跨国犯罪的宏大事业。

  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