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安理会贩毒和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通报会上的发言

2010-02-24 23:00

 主席先生,

  我感谢法国倡议安理会召开此次会议。我也感谢潘基文秘书长的发言和科斯塔执行主任的通报。

  主席先生,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强调,毒品、跨国犯罪以及恐怖主义等问题对全球发展、和平、安全及人权造成负面影响,要求国际社会采取集体行动加以应对。近年来,国际社会在预防和打击贩毒及跨国有组织犯罪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取得了积极成果。但与此同时,国际恐怖活动、跨国有组织犯罪、毒品生产与贩运等相互交织,其全球化、集团化、网络化、多样化的特点更加明显。全球禁毒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在一些仍陷于武装冲突和部分刚刚摆脱冲突的国家,贩毒及相关的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related transnational organized crime)加剧非法资金和武器流动,成为恐怖组织融资的渠道,影响了这些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主席先生,

  根据“广泛参与、责任共担”的原则加强国际合作是有效打击贩毒及相关跨国犯罪的根本途径。正是由于一些发达国家存在相对固定的毒品消费市场,才驱使国际贩毒集团在巨额利润刺激下,不择手段地组织毒品的生产及贩运。而毒品产地和贩运途经地往往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国际禁毒斗争必须以更加平衡的办法对毒品进行管制,着力减少对毒品的需求以及毒品造成的危害。

  主席先生,

  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创造就业,是国际禁毒斗争的“治本”之策和必由之路。贩毒及相关跨国犯罪活动往往是在社会经济落后贫穷的背景下猖獗泛滥。一些刚刚摆脱冲突的国家面临着经济发展困难、青年就业不足、法制建设滞后等实际困难,往往成为国际贩毒活动的重点侵袭对象。帮助这些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发展,对于消除贩毒等其它犯罪的根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国际社会应帮助这些国家发展替代经济,创造就业,改善民生,使当地百姓有更多出路,从而提高抵御毒品诱惑的意识和能力。

  主席先生,

  打击贩毒及相关跨国犯罪的范畴十分广泛,涉及社会、发展等诸多领域,需要各国政府、区域组织和联合国各相关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和专长,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打击贩毒及相关跨国犯罪的首要责任在于各国政府,有关国际合作应始终坚持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应充分调动区域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它们的前沿作用。在国际层面,联合国应发挥更大的协调作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ODC)、国际麻醉品管制局(INCB)以及相关国际条约机构应继续在促进国际合作、协助发展中国家加强能力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们支持联合国相关职能机构继续努力应对贩毒和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

  主席先生,

  安理会肩负着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应重点关注武装冲突引发的国际和平与安全问题。安理会可以从自己的角度对打击贩毒及相关跨国有组织犯罪领域的工作继续予以关注,但应突出关注已经发生武装冲突的国家或冲突后的国家面临的贩毒和相关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以便为统筹应对武装冲突局势做出贡献。同时,我们希望安理会就该专题的讨论也能为打击贩毒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全球努力做出贡献。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