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在第65届联大三委关于预防犯罪和禁毒议题的发言

2010-10-10 00:00

 

(2010年10月6日,联大三委)

 

主席先生,

  过去一年来,在禁毒以及预防和打击跨国犯罪方面,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国际合作取得不少进展。海洛因和可卡因等毒品的生产均有所下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已开始履约审议进程的第一轮审议工作;《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切实履行和充分利用日益受到各国重视。同时也应看到,新型毒品贩运问题仍在加剧,易制毒化学品流失问题突出,毒品贩运活动日益与国际恐怖活动、跨国有组织犯罪等犯罪活动相交织。网络犯罪等新犯罪方式层出不穷,甚至在个别地区威胁到当地社会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国际社会在预防、打击跨国犯罪和有效控制毒品危害方面的挑战依然严峻,有关能力建设的援助仍需加强。

  主席先生,

  加强国际合作是有效预防和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必然途径,是国际社会维护和平与安全的共同需要,也是各国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相关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应始终恪守联合国宪章原则,坚持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目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机制已经建立,我们期待它能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真正促进公约的有效实施,促进对腐败犯罪的有效遏制。

  关于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我们认为,《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在便利国际合作和司法协助方面还有很多潜力可挖,如充分发挥缔约国大会的作用,加强收集各国履行该公约的情况和信息,深入分析研究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履约困难和挑战等,以便结合国家需要和特点,增强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的针对性,有效提高各国的履约能力。在此方面,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相关技术援助工作值得赞赏,应继续得到加强和各国的持续支持。我们相信,上述努力均有助于直接应对和切实解决履约方面的挑战和困难。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重视切实履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过去一年来,为落实公约规定,中国政府继续在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各方面采取了必要措施,并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今年8月,中国立法机关开始审议《刑法》新修正草案,旨在完善对违法出卖人体器官、走私、有组织犯罪等犯罪活动的刑事处罚制度。中国已与60多个国家签订了100多项司法协助类条约,其中多数涉及刑事司法事项的互助。中国迄今加入了25项含有国际司法合作内容的多边国际公约,并同相关国家开展了被判刑人移管以及打击假冒伪劣药品方面的良好合作。2009年底,中国加入了《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中国政府参加了有关贩运人口问题的工作组会议,支持联大通过《打击贩运人口全球行动计划》。

  主席先生,

  面临禁毒领域依然严峻的挑战,加强国际合作是妥善应对的根本途径。中国支持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紧密跟进去年通过的《政治宣言和行动计划》,改进每年主题辩论的形式,加强交流和互动,推广最佳做法和良好经验。中国赞赏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及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的工作,鼓励办公室与捐资国、受援国继续加强对话与磋商,根据受援国和受援地区的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技术援助。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全面、综合和平衡的禁毒措施,深入宣传、贯彻和执行2007年颁布的《禁毒法》,矫治挽救吸毒人员,严厉打击毒品走私活动,促进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国政府尤其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多次开展全国性的禁毒宣传教育,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禁毒人民战争”中来。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国际合作,与有关国家在替代发展、缉毒执法、情报交流、执法培训等多领域开展务实双边合作。去年,中国政府、毒罪办及国际麻管局在上海成功举办了“万国禁烟会”百周年纪念活动,会议通过的《上海宣言》有力地凝聚了各方共识和禁毒合作的政治意愿。中国政府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禁毒部门合作、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巴黎进程”等国际及区域禁毒合作,为早日实现无毒世界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