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第十届缔约国会议“技术援助”议题下的发言

2023-12-20 19:21

主席先生:

技术援助是《公约》有效实施的必要保障。《公约》第六章专章予以规定,明确要求缔约国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援助。中国一贯高度重视反腐败领域技术援助,认真履行《公约》规定和反腐败问题特别联大《政治宣言》有关内容,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立足中国经验,推进交流互鉴。中方与联合国毒罪办、国际反腐败学院、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合作,广泛邀请发展中国家人员来华考察与研讨,介绍中国反腐败理念政策和行动举措,交流国际追逃追赃实践经验。

二是聚焦能力建设,开展反腐培训。多年来,中方面向各国政府官员、企业人员举办了各类反腐败研修班、企业廉洁合规经营培训班等。2008年至2021年,中方共为来自10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600余名学员提供培训,有效助力各方提升反腐败能力,有力促进营造廉洁高效的营商环境。中方还将在未来5年内继续向亚非拉国家提供300人次以上的培训援助,持续为全球反腐败治理贡献中国力量。

三是着眼实际需求,增加资源投入。中方积极支持《公约》秘书处开展技术援助工作,连续多年向联合国毒罪办、国际反腐败学院捐款。此外,中方推动在华设立的二十国集团(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运行良好,为成员国相关专家开展专题研究、学术研讨搭建了有益平台。

当前,全球反腐败能力建设还存在明显的“南北差距”,许多发展中国家急需获得有效的技术援助。中方主张,开展技术援助应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国际法基本原则,不应附加任何条件,更不能以技术援助之名行干涉内政之实。同时,技术援助应真正从受援国实际需求出发,不能坐而论道,应注重同受援国的沟通协调,以加强追逃追赃实效为重点,争取真正达到提升受援国反腐败能力的目标。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