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第十届缔约国会议“国际合作”议题下的发言

中国代表团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第十届缔约国会议“国际合作”议题下的发言
2023-12-20 19:54

主席先生:

今年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开放签署二十周年。回顾缔约初心,促进和便利反腐败国际合作是国际社会制定《公约》的核心目的之一。为此,《公约》第四章几乎囊括了所有打击跨国刑事犯罪的国际合作方式,并专门制定第五章促进腐败资产返还的国际合作。二十年来,中国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忠实履行《公约》义务,积极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

一是共商共建,凝聚共识。中国领导人在2021年反腐败问题特别联大提出“四项主张”,即坚持公平正义、惩恶扬善;坚持尊重差异、平等互鉴;坚持合作共赢、共商共建;坚持信守承诺、行动优先,系统阐述中方理念主张,以多边主义的立场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同时,我们与合作伙伴一道推动形成《北京反腐败宣言》、《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金砖国家拒绝腐败避风港倡议》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进一步强化国际社会携手打击腐败的政治共识,共同推动构建聚焦务实合作的反腐败全球治理新秩序。

二是坚持法治,积极缔约。中国已先后制定《引渡法》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为反腐败合作提供国内法律框架。今年6月,中国刚刚出台《对外关系法》,明确纳入“加强打击跨国犯罪、反腐败等国际合作”和“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机制”等规定,把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作为对外关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时,我们坚持推进对外缔结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和移管被判刑人条约,迄今已与83个国家缔结条约172项,为不断深化反腐败合作提供坚实条约法律保障。

三是完善机制,切实履约。中方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联合国毒罪办牵头建立“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GlobE),作为推动各国反腐败执法机构密切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将承办2024年网络全体会议和指导委员会会议。同时,我们依据《公约》和双多边条约及合作文件,积极与各国开展执法司法合作,组织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行动兑现了履约承诺。

主席先生,

腐败是人类的共敌,反腐败是各国的正义事业。《公约》即将进入下一个20年,中国将继续坚定支持《公约》在反腐败全球治理中发挥主渠道作用,继续努力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注入中国力量。我们呼吁各方切实履行《公约》义务,确保对外逃腐败人员和腐败资产“零容忍”、追逃追赃体系和制度“零漏洞”、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零障碍”。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全球化背景下,腐败犯罪呈现跨国性特点,打击跨境腐败离不开各国携手合作。我们要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反腐败道路的权利,在协商一致基础上不断完善全球反腐败治理体系,支持联合国在反腐败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反对以意识形态划线,拉帮结伙搞“小圈子”。

二是信守合作承诺。合作打击腐败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承诺,也是《公约》缔约国必须履行的国际法义务。各国应全面履行《公约》规定,特别是提升引渡、刑事司法协助、执法合作、腐败资产追回等国际合作的有效性,消除国际追逃追赃的各种障碍,反对对《公约》“合则用、不合则弃”。

三是坚持行动优先。《公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国要积极开展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个案国际合作,一体推进理念沟通和务实合作,重点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协同配合,打通堵点、解决难点,努力提升合作效率。我们愿与各方继续支持“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建设,期待该网络成为各方务实合作的重要平台。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