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在第58届麻委会审议“物质列管”议题下的发言

2015-03-15 04:00

     2015年3月13日,第58届麻委会在“物质列管”议题下审议了氯胺酮列管问题,并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了中国代表团关于延期处理氯胺酮列管问题的提议。中国代表团有关发言如下:
 

主席先生,

我愿简要介绍中方有关列管氯胺酮的提议。

2014年3月8日,中方照会联合国秘书长,提议根据《1971年精神物质公约》将氯胺酮进行国际管制。这一提议的主要考虑是:1、近年来,在一些地区,特别是亚洲,存在着氯胺酮滥用及其非法制贩在不断增长的风险,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福祉造成危害。2、不少国家,不论他们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均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国家管制。3、在以往麻委会届会上,许多成员国对氯胺酮的滥用及其非法制贩风险持续表达了严重关注。联合国毒罪办和国际麻管局的报告也提请国际社会关注。在上述情况下,我们认为,有必要通过国际合作,对氯胺酮的滥用及其非法制贩所构成的威胁采取协调一致的应对。

2014年12月底,我们获知了世界卫生组织药物依赖性专家委员会的有关报告摘要。不少成员国也以书面方式表达了各自的意见。鉴于有关各方立场的不同,中方于2015年3月4日再次照会联合国秘书长,提议在公约附表四下对氯胺酮进行国际列管,而不是原先提出的附表一。我们认为,附表四是最宽松的管制措施,将氯胺酮列入其中是一个平衡的做法,这样既可避免对氯胺酮的医用价值带来不当影响,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确保其可获取性,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有利于防止该物质的滥用和非法制贩风险。

在过去的一周,中方就列管氯胺酮问题认真听取了所有成员国及其他相关方的意见。我们感谢不少代表团支持将氯胺酮放入附表四进行列管。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仍有一些代表团对此有保留。在我们近日进行的讨论中,有一些代表团表示希委员会延期一段时间再做考虑,以便各方有更多时间进行研究。尽管我们认为列表四提议是合理、平衡的,但经过慎重考虑,我们认为,延期的意见是具有建设性的。为寻求最广泛的共识,中国代表团愿在此正式建议:委员会暂缓在本届会议上就氯胺酮列管问题采取行动,也就是说,推迟审议。未来,各国和相关国际机构可进一步收集和研究氯胺酮滥用和非法贩运的趋势和数据,并从医疗、科学、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方面,深入分析和全面评估在列表四下对该物质予以管制的适当性。

我希望中方这一提议能够得到成员国的一致支持。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