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五届缔约国大会上的发言

2013-11-30 23:00

 

  2013年11月25日至29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第五届缔约国大会在巴拿马举行,中国外交部、国家预防腐败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驻维也纳代表团组图与会,外交部副部长刘振民任团长。刘部长在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发言,全面介绍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最新进展和成就,就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阐述了原则立场和主张,发言如下:  

     

  主席女士:  

  首先,我代表中国代表团祝贺您当选本次会议主席,相信在您的主持下,本次会议将取得圆满成功。我也愿借此机会,对巴拿马政府为举办本次会议所做的努力及周到安排表示感谢。  

  主席女士,  

  十年前,《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各国见证下诞生。十年来,反腐败日益成为全球治理的热点问题,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腐败犯罪的呼声始终强烈。国际社会对公约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期待,希望公约更有效地发挥作用。中国政府愿与各国共同努力,促进公约有效实施,推进反腐败司法执法合作,让腐败分子无处容身。  

  主席女士  

  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中国坚定不移地反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并为此继续采取立法、司法、行政等综合性措施,收效显著。  

  立法方面,为适应履约和反腐败需要,对有关法律作出新的修订,其中特别重要的一项修订是在《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一章特别没收程序,规定在贪污贿赂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时,能够依法没收其犯罪所得。这一修订为中国落实公约资产追回制度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司法和执法方面,继续依法惩治腐败犯罪,有罪必究,包括一些身居政府要职的官员同样依法受到惩处,彰显了中国政府严惩腐败犯罪、对腐败犯罪实行“零容忍”的坚强决心。行政方面,继续着力推进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预防腐败制度建设,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对公职人员形成制度化约束,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全社会各个领域重视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公民的廉政意识不断提高。我愿在此提及,中国新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败工作,在最近做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推出了多项有关反腐败的重大举措。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多边和区域合作机制的工作,与37个国家缔结了引渡条约,与49个国家缔结了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就腐败犯罪个案与有关国家开展合作。中国重视与各国分享在预防腐败方面的经验,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援助,迄今举办5届发展中国家预防腐败研讨班中国高度重视履约审议问题,积极参与履约审议机制的建设。中国指定的政府专家们严格按照履约审议机制规则和要求,高质量地完成了有关审议工作。同时,中国政府目前正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接受履约审议。  

  主席女士  

  腐败是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难题和挑战,对各国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各国应加强政治意愿,切实履行公约,促进国际合作以有效打击腐败。公约诞生十年来,如何更有效发挥其作用,始终应是优先考虑的问题。为此,中国代表团提出以下三点主张:  

  一、深化国际合作,增强公约作用  

      公约是国际反腐败领域最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法律文件,也是各国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法律基础,在促进合作、打击腐败方面应进一步发挥主渠道作用。公约在引渡、司法协助、执法部门合作等方面的制度汲取了先进做法,同时,各国法律制度差异、履约情况不同等因素一定程度上仍然阻碍着国际合作,公约的实际效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各国对此应该给予足够重视。中国政府再次呼吁各国切实履行公约义务,采取更加积极务实的态度,加强国际司法执法合作,并就国际合作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探讨有建设性和实用性的方式方法,使公约真正成为国际社会在反腐败方面拿得起、用得上的有力武器。  

  二、重视资产追回,务实开展合作  

      腐败分子向国外转移犯罪所得的情况依然严重,资产追回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和难点。资产追回是公约的一项基本原则,追回犯罪资产、切断犯罪分子经济收益是各国共识,各国有义务按照公约要求相互提供最广泛的合作和协助。在此方面,中国代表团赞赏资产追回工作组和秘书处作出的努力,支持各国进一步分享成功经验并探讨如何更好利用公约追回腐败资产。中国政府期待能与各国加强交流、相互借鉴,秉持务实合作、互利共赢的精神,将合作的政治意愿转化为具体方案和切实行动,推动资产追回不断取得新成果。  

      三、维护机制规则,促进健康发展  

      公约履约审议机制自2010年正式启动以来,为促进缔约国有效实施公约、增进国际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机制的未来发展受到各方关注。中国代表团认为,机制作为公约履约的政府间进程,其各项原则和规则是各国经过充分谈判达成的共识,其权威性和严肃性必须得到维护,其规定的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不干涉内政、非政治化和非选择性等原则,应得到切实遵守。这就是说,一方面,履约审议必须坚持在职权范围内开展活动,另一方面,任何突破性改变都可能对机制带来重大损害。长远看,履约审议机制运作仍处于初期,有待通过更长时间的运作、更多实践的积累,再来进行经验分析与总结,那时可能会得出更有价值的结论。中国愿与各国共同努力,促进机制健康发展。  

  主席女士  

  今天,我们各国代表为着打击腐败、造福社会的共同目标齐聚巴拿马,再次表明了国际社会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强烈共识。中国愿坚持尊重主权、平等互利、务实合作的精神,为推动公约有效实施、增进反腐败国际合作、促进履约审议机制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预祝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主席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