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魏晓军在麻醉药品委员会第55届会议有关议题下的发言

2013-04-17 18:00

  议程项目3. 对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毒品问题方案的政策指示及该方案的加强,以及麻醉药品委员会作为其理事机构的作用,包括行政、预算和战略管理问题。

  主席先生,各位代表:

  中国政府借此机会对联合国毒罪办一年来的努力和富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对毒罪办执行主任及其成员的工作表示感谢。毒罪办作为联合国专门负责禁毒的机构,在践行国际禁毒公约、协调各国打击毒品犯罪、预防毒品滥用以及提供技术援助等禁毒工作的各个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毒罪办积极有效的协调下,各国在打击毒品犯罪领域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政府支持延期“改善毒罪办管理和财务问题工作组”(FINGOV),并呼吁各国特别是受毒品危害较大的国家切实增加对毒罪办的一般性捐款和技术支持。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与毒罪办的友好合作关系,支持并积极参与毒罪办倡导的各项国际禁毒活动,2012年起,中国政府大幅增加了对毒罪办的捐资(从20万美元增加到50万美元)。2013年,中国将继续适度增加捐款。借此机会,中国政府对毒罪办长期以来在技术和人员培训等方面对中国禁毒工作的支持以及为对解决东亚次区域毒品问题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同时,希望今后毒罪办能继续对“金三角”毒品对亚太地区及国际社会所造成危害予以高度关注,通过有效渠道为亚太地区国家提供更大的技术和资金等援助,加强对地区合作项目的实际支持,帮助地区内国家提高缉毒执法能力,有效应对在本地区日益严重的毒品威胁。

  谢谢主席先生。

  议程项目4. 各项国际药物管制条约的执行情况

  (a) 管制药物范围调整

  主席先生,各位代表:

  (一)γ-羟丁酸及屈大麻酚

  γ-羟丁酸临床可用于麻醉。该品种在中国已多年未生产和使用。根据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数据,在中国也基本无滥用情况发生。对世卫组织建议将γ-羟丁酸由《1971年公约》附表4转到附表2事宜,中方予以支持。

  屈大麻酚在中国并未批准作为药品使用,根据国家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数据,在中国也基本无滥用情况发生。对本次会议将不表决屈大麻酚及其立体异构体由《1971年公约》附表2调整到附表3的决定,中方予以支持。

  (二)氯胺酮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氯胺酮滥用问题依然突出,其非法制造、贩运和滥用已不再是个别地区的问题,对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安全、健康和福祉造成了威胁。虽然氯胺酮在几十个国家已被列管,但至今仍未受到国际管制,以致各国在打击氯胺酮贩运的问题上,仍然面临困难。

  在中国,氯胺酮属于第一类精神药品,依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制造、走私、贩卖氯胺酮的情况将受到刑事处罚。2009年以来,中国大陆每年氯胺酮缴获量一直保持在5吨左右(2012年4.7 吨)。香港、澳门氯胺酮缴获量从2008年的423公斤增加到2012年的663公斤。

  中方注意到,2012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药物依赖专家委员会在对氯胺酮问题进行评估后,得出“暂无必要加强管制”的结论。中方尊重世卫组织对此所做的工作,但是,鉴于滥用氯胺酮将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危害,且打击毒品犯罪是各国共同的责任,中方希望联合国麻管局和世卫组织对氯胺酮的滥用问题继续收集资料,保持监测和关注,重视其对人类安全和健康的威胁,重新考虑上述结论。

  谢谢主席先生。

  (b) 国际麻醉品管制局

  主席先生,各位代表:

  首先,中国代表团对深受各国尊敬的、刚刚去世的麻管局前主席顾德斯教授表示悼念(2012年12月27日病逝,1992年以来,顾德斯先生多次担任麻管局主席)。国际社会痛失了一位捍卫国际禁毒公约的勇士。顾德斯教授为国际禁毒事业奉献了毕生精力,我们要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为推进国际禁毒事业做出贡献。

  主席先生,各位代表:

  2012年,中国政府紧紧围绕国际毒情热点和中国毒情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减少需求、减少供应、替代种植等禁毒工作。国际麻管局发布的2012年年度报告,简要介绍了国际麻管局和各国政府在禁毒领域内开展的主要工作,全面展现了当前国际及地区毒情形势,在总结2012年禁毒工作的同时,也为各国开展禁毒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中方认可年度报告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客观性,肯定国际麻管局一年来在禁毒领域所做的努力,将充分借鉴各国禁毒工作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与国际麻管局和相关国家的合作。

  谢谢主席先生。

  (c) 开展国际合作,以确保用于医疗和科研目的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供应,并同时防止其转移用途。

  主席先生,各位代表:

  保证医疗需求是联合国药物管制公约的宗旨之一,中国政府对保证麻精药品医疗需求十分重视,多年来着力健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手段充分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供应,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量逐年上升。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也注意到一些医疗使用药品的滥用和流失正在全球范围内成为一个突出问题,中国政府坚持毒品严格管制和医疗科研使用二者适当平衡的立场,在保障医疗和科研用途管制药物供应的同时,坚决防止毒品管制政策的不当松懈,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从严予以严格管理。目前,中国共管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256个品种,其中麻醉药品123个,精神药品133个(分为一类和二类)。中国积极关注国内及国际药物滥用发展趋势,将根据执法实践不断调整和增加管制品种。

  近年来,随着国际毒情不断发展变化,人工合成新精神活性物质非法滥用问题在欧美一些国家日益凸显。2012年以来,中方陆续收到多个国家有关人工合成大麻素、甲卡西酮衍生物和苯丙胺衍生物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案件核查请求。中方积极配合相关国家开展相关核查工作。同时,中方有关部门对国际上策划药物滥用问题一直保持高度关注,积极加强对此类药物的滥用监测,并将其列入中国管制药品目录修订的工作内容。

  新精神活性物质犯罪活动是在当今世界各国科学技术水平不平衡、信息不对称、电子商务高度发达、现代物流极大发展情况下迅速发展起来的,将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呈蔓延趋势。任何单一国家难以独自应对和控制,建议联合国毒罪办、国际麻管局和世卫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协调执行麻委会第55/1号决议,协调世界各国交流相关信息和工作经验,研究国际列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指导各国协调统一行动,共同有效应对该问题。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