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东核问题的工作文件

2007-05-09 00:00

 

一、地区安全与包括核武器在内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问题密切相关。为此,各方应本着和解与合作的精神,推动中东和平进程,增进中东地区的安全与稳定。

二、有关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主张和相关努力应继续得到重视和支持。应根据历届联大关于建立中东无核武器区的决议、1995 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关于中东问题的决议、以及2000 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大会最后文件中的有关内容,切实推进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的建立。

三、以色列应尽快以无核武器国家身份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并将其所有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之下。该地区有关国家应尽快签批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保障监督协定及其附加议定书。这些对加强国际防扩散机制,促进实现中东无核武器和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区意义重大。

四、有关各方应坚持通过外交谈判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应加紧政治和外交努力,寻求伊朗核问题长期、全面、妥善的解决办法。